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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税政策、数字化与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

作者:杨志安,侯耀威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

关键词: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组合;数字化;新质生产力

  摘 要:文章基于2013—2022年中国沪深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实证考察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两种财税政策 对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影响、作用机制以及企业数字化在其中的调节作用。研究表明:财税政策能够有效激励 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但其激励效应因企业所属地理区位、生命周期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中介机制分析发 现,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均通过激励企业增加创新资本投入和提高人力资本水平促进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调节机 制检验发现,企业数字化正向调节财税政策与新质生产力之间的关系,且数字化程度越高,财税政策对制造业企业 新质生产力的激励效应越强。进一步研究发现,税收优惠对企业新质生产力的激励效应优于财政补贴,财政补贴与 税收优惠政策的组合实施表现出负向交互效应,且财税政策的激励效应并非呈线性关系,而是呈倒“U”型关系。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期间 要求,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1]。2024 年 1月,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进 一步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 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 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并强调,“发展新 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 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2] 。可见,加快形成并发展 新质生产力,已成为助力科技强国建设、实现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驱动力。而财税政策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能否有效发挥其在新质生产 力发展中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既关系到财税政策效 能的提高,亦关系到新质生产力发展格局的形成。 制造业企业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载体,同时 扮演着技术创新推动者、产业升级引领者等多重角 色,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深 入研究财税政策对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影响, 不仅有助于优化财税政策设计、提升政策实施效 能,还能为制造业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提 供有力支撑,同时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也具 有重要意义。

  目前,学术界关于新质生产力的研究主要集中 在新质生产力的内涵解读、水平测度、前置条件以 及影响结果四个方面:①内涵解读方面,周文和许 凌云(2023)[3] 从新技术、新经济和新业态三个方面 阐述了新质生产力内涵;刘伟(2024)[4] 认为,新质 生产力的核心在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其载体在 于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构建。②水平测度方面,宋佳 等(2024)[5] 基于生产力二要素理论,采用熵值法测 度 企 业 层 面 新 质 生 产 力 综 合 指 数 ;张 雪 兰 等 (2024)[6] 从新质劳动者、新质劳动资料、新质劳动 对象及其优化组合四个核心维度,构建企业新质生 产力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熵值法进行测算。③前 置条件方面,朱波和曾丽丹(2024)[7] 研究发现,数 字金融可通过增强创业活跃度和优化产业结构促 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杜运周等(2024)[8] 发现,营商 环境通过提高创新活力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④ 影响结果方面,蔡继明和高宏(2024)[9]的研究表 明,新质生产力具有外溢效应,能够带动传统产业 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徐政等(2024)[10] 认为,发展新 质生产力有利于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关于财税政策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关系的研究, 现阶段仅有少量文献分析财税政策对新质生产力 的影响,且主要从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两方面 展开。其中,在财政补贴政策与新质生产力发展方 面,大多数学者认为,政府给予企业直接的财政补贴 能够吸引并引导外部投资者增加投资,形成创新资 源汇聚效应,从而促进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11-12] 。 而关于税收优惠政策对新质生产力的影响研究,学 术界却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税收 优惠政策可通过完善企业风险防控机制、增强企业 研发强度、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和推动技术迭代升级 等促进企业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13-14] ;另一种观点 则认为,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阻碍新质生产力发 展,尤其是在税收政策不完善时,会加重企业负担, 削弱市场主体创新动力,降低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 的积极性,从而“去能”新质生产力发展[15] 。

  财税政策作为外部因子影响新质生产力的发 展,同样,作为企业内部因子的数字化程度也会对 新质生产力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目前,学术界对 企业数字化的相关研究已经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 其中,在财税政策与企业数字化方面,众多学者研 究表明,财税政策通过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 业数字化转型风险和激励企业增加创新资本投入 等助推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16-17] 。在企业数字化 与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有研究指出,数字化通过 优化产业结构、加强产业联动、提高生产效率以及 推动技术创新等促进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18-19] 。

  综上,通过梳理文献发现,现行关于财税政策 与新质生产力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层面,鲜有实 证检验财税政策对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影响,且现有 研究大多仅探讨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单一的财税 政策对新质生产力的影响,忽略了财税政策组合实 施的这一客观现实;现有研究大多只关注两两之间 的关系,鲜有文献将财税政策、企业数字化与新质 生产力三者联系起来进行综合研究分析。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①立足于我国政策 实施的客观现实,理论分析财税政策影响企业新质 生产力的作用机制,探索财税政策间的单一效应和 组合效应,比较分析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对企业新 质生产力的影响效应差异,并进一步探索财税政策 对企业新质生产力的非线性影响特征。②突破已 有研究视角,基于企业内部治理角度,将财税政策、 企业数字化与企业新质生产力三者置于同一研究 框架,理论分析并实证考察三者间的关系网络。 ③从地理区位、生命周期角度分析财税政策对我国 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异质性影响,并相应提出 差异化的优化建议,为政府制定精准的财税政策助 力企业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财税政策对企业新质生产力的直接影响

  企业新质生产力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如融资 约束、创新动力不足以及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多重 困境。首先,融资约束是影响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的重要因素之一,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往往需要长期 且稳定的资金支持,而当前多数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等严峻挑战,导致企业资金短缺,不利于企 业新质生产力的持续发展[12] 。其次,新质生产力的 核心动力在于创新,而创新活动具有高风险性、长 周期性以及高不确定性等特点,并且创新成果还具 有显著的“正外部性”特征[20] ,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导 致企业创新动力不足,难以持续推动企业新质生产 力的提升。最后,由于企业所有者与管理层之间利 益不一致,往往导致管理层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盲 目跟风热点投资,而忽视长远的技术创新和投资规 划。同时,由于企业面临资源约束而不得不放弃一 些原本较好的投资机会,导致企业投资不足,降低 企业资源配置效率[21] 。因此,仅依靠企业“单打独 斗”以及市场这只“无形之手”难以有效驱动企业新 质生产力发展,还需政府这只“有形之手”进行引导 和支持。

  政府可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引导、支持企 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一方面,财政补贴以直接提供 资金的方式帮助企业缓解融资压力;税收优惠通过 降低税负以间接的方式减轻企业财务负担,使企业 拥有足够资金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另外,财政补 贴和税收优惠还可传递“政府认可标签”的积极信 号,缓解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 题,吸引外部投资者投资,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缓 解企业融资压力[14] 。另一方面,财政补贴和税收优 惠可以降低企业创新研发成本,提高企业边际收 益,减少企业创新成果“正外部性”损失,分担企业 创新风险,减轻创新研发顾虑,提高创新效率[22] 。 此外,企业的融资约束因财税政策得到有效缓解, 这有助于企业解决因资金短缺而不得不放弃良好 投资机会的难题[21] 。同时,政府制定的财税政策有 助于构建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减缓企业在生产力 要素组合过程中的行为扭曲,降低资源错配概率, 从而更好助力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13] 。基于以上 分析,本文提出假设1。

  H1:财税政策对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具有 正向激励作用。

  (二)财税政策对企业新质生产力的中介机制

  1. 创新资本

  创新资本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条件,新质 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创新资本的投入[14] 。而无论 是以财政补贴的方式直接给予企业一定数额的资 金,还是以税收优惠的方式间接引导社会资本流 向,两者均能够增加企业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提 高企业融资能力,促进企业增加创新资本投入。就 财政补贴而言,如对企业购买先进的技术设备等直 接给予资金补贴,不仅能够迅速缓解企业资金压 力,而且能够直接降低企业购买技术设备的成本, 从而激励企业加大在技术创新和设备升级方面的 投入[20] ;就税收优惠而言,如提高固定资产加速折 旧扣除比例或缩短折旧年限,这相当于给企业提 供一笔无息贷款,通过允许企业在资产使用初期 将更多的折旧费用计入成本,减少企业当期应纳 税额,提高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使其有更多的资 金可用于创新投入,从而增强企业加大创新资本 投入的意愿[22] 。同时,折旧年限的缩短加速了固 定资产成本的摊销进程,不仅有效减少了企业当 期的折旧费用,还相应降低了企业固定资产的账 面价值,相当于降低了企业购买先进设备的成本, 从而使企业更加倾向于购买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激励企业增加创新资本方面的投入,促进企业新 质生产力发展。

  2. 人力资本

  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才,尤其是高科 技、高技能人才,决定着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技创 新高度、产业升级速度等[23] 。另外,根据资本—技 能互补效应,企业新增的先进生产设备等创新资本 要素与高技术人员的互补性更强[24] ,这是由于新增 的创新资本蕴含着更高的技术,相比于低技术人 员,高技术人员更容易学习先进知识,掌握先进设 备操作技术。财税政策通过对企业人力资本投资 给予直接资金补贴或提供税收减免,可降低企业人 力资本投资成本,从而激励企业增加人才培养的投 入力度,促进企业人力资本结构升级,提高企业高 技能人才比例。而人力资本结构的升级将有助于 企业加速冲破颠覆性技术的束缚,提高企业科技创 新的成功概率,增强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信 心[25] 。此外,基于信号传递效应,企业的人力资本 投资还能够向人才市场传递企业对高素质人才渴 求与重视的积极信号,能够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的 加入,进而加速企业人力资本结构的优化与升 级[24] ,助力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基于以上分析, 本文提出假设2a和假设2b。

  H2a:财税政策通过激励企业增加创新资本投 入,促进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H2b:财税政策通过激励企业提高人力资本水 平,促进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三)企业数字化的调节机制

  由于政府与企业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部分 企业可能会为了获取财政补贴、享受税收优惠向政 府发送虚假信息,通过盈余操纵或者“寻租”的方式 享受财税政策。实际上,部分企业可能并未将财税 激励资金用于研发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从而造 成财税资源的浪费。此外,部分企业在使用财税激 励资金时,可能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20] ,影响财税 资源的配置效率,降低财税激励资金的利用率,阻 碍政府通过财税政策引导企业开展数字创新、发展 新质生产力[26] 。而企业数字化在一定程度上可解 决以上问题。

  企业数字化是指企业运用数字技术进行业务 升级、优化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以及挖掘潜在 价值等[27] 。首先,数字化可以优化企业的信息管理 体系,增强企业信息透明度,改善政企之间信息不 对称,降低政府制定财税政策的经济成本,提升政 府财税政策激励企业的精准性、合理性与及时性, 减少财税资源的浪费,提高财税激励资金的利用 率[28] ;其次,数字化可使企业受到更加广泛且有效 的内外部监督,进而有效约束企业在资金运用过程 中可能存在的机会主义行为[18] ;最后,数字化可帮 助企业精准评估创新决策的可行性以及评估未来 潜在风险,降低创新研发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增强 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积极性[29] ,促进企业新质生 产力加速发展。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3。

  H3:企业数字化正向调节财税政策对制造业 企业新质生产力的激励作用。

  (四)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对企业新质生产力

  的激励效应差异 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虽同为政府进行激励企 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但两者对企业 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激励效应却存在一定差异。具 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①从激励时点看,财政补贴 是事前激励,能够及时充实企业现金流,缓解企业 初期融资困境;而税收优惠是事后激励,虽能有效 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但前提要保证纳税义务清晰, 否则难以享受税收优惠[20] 。②从激励对象看,财政 补贴是政府选择补贴领域和项目,一般而言,经营 规模较大或效益较好的大中型企业容易获得;而税 收优惠适用于各类企业,具有普惠性特点,不会因 地区差异、规模大小等因素区别对待。③从项目决 策看,财政补贴是政府相机决策,企业需按政府要 求进行项目选择;而税收优惠是企业自主决策,可 自行挑选投资项目以及增减投资力度。④从公平 角度看,财政补贴的对象是由政府部门确定,具有 一定的局限性,且存在扭曲公平的可能性,在确定 补贴对象过程中,也更容易诱发企业进行“寻租”行 为;而税收优惠相对比较公平、透明,且类型选择较 多、覆盖面更广[22] 。⑤从激励效果看,财政补贴可 能会产生替代效应,挤占企业自身创新投入,扭曲 资源配置[20] 。此外,从长期来看,财政补贴可能会 导致企业对补贴的过度依赖,进而削弱企业自主创 新动力,使得财政补贴对企业新质生产力的激励作 用变得有限;而税收优惠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 点,能够为企业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从而激励企 业不断投入创新活动[30] ,提升新质生产力。根据以 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4。

  H4: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对制造业企业新质 生产力的激励效应存在差异性。

  (五)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的组合效应

  现实中,激励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政策往往 不会以单一的形式出现,而是以多个政策组合的形 式出现,旨在从多个维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 企业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从目标导向角度看,财 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两种政策工具的目标导向一致, 均是以激励企业研发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 主要目的,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的组合符合相 互协调产生互补效应的基础,其组合实施能够产生 正向协同效应[31] ,从而激励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从作用环节角度看,财政补贴属于事前激励,而税 收优惠属于事后激励,两者在作用环节上可形成政 策互补,覆盖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全过程[32] ,共同 实施会强化对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激励效果。

  然而,也有研究指出,由于各种优惠政策对企 业发展的影响机理和作用环节不同,不同政策之间 可能会存在作用相互抵消,即政策的组合实施可能 会引发“合成谬误”问题。如张杰(2021)[33] 研究发 现,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的组合实施,在企业创 新的全过程中存在相互替代的现象,从而导致对企 业创新的影响产生负向交互效应。此外,激励政策 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存在某个最优值[34] 。财政补 贴与税收优惠政策的叠加实施,可能会导致优惠政 策出现“过犹不及”,进而削弱政策的激励效果。此 外,企业在面临较多优惠政策时,很可能会出现“信 息过载”的情况,加之无法及时有效了解各项政策的适用范围,进而影响政策之间的协同效果,使得政策 的组合实施难以产生预期的正向协同作用[32] 。基 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5a和假设5b。

  H5a: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的组合实施对 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表现出正向交互效应;

  H5b: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的组合实施对 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表现出负向交互效应。

  (六)财税政策对企业新质生产力的非线性影响

  尽管财税政策的激励效应已得到多数学者认 可,但也有学者认为,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有限甚 至存在负向影响。如吴伟伟和张天一(2021)[35] 研 究发现,在一定范围内财政补贴能够促进企业提高 创新产出水平,但当补贴额度超过某一临界值时, 向外部投资者传递的“高风险”消极信号将会强于 “认可标签”的积极信号,进而阻碍企业获取外部融 资,削弱其创新动力;梁睿昕和李姚矿(2023)[36] 研 究发现,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投入的激励效果具有 门槛效应,即在一定门槛内税收优惠能够激励企业 增加创新投入,但一旦超出该门槛值,则会出现政 策激励效果减弱甚至失灵的现象。此外,若给予企 业过多的财税优惠,企业可能会因其生存与发展的 压力减小而调整其经营策略,表现出明显的创新 “惰性”。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政府难以及时有 效调整其激励对象或方式,导致各个主体“逆向选 择”的风险被强化[31] ,从而减弱企业发展新质生产 力的动力。同时,财税优惠力度过大会更容易诱发 企业“寻租”“设租”行为,而高额的“寻租”“设租”成 本会挤占企业原本用于创新活动的资源,进而抑制 企业创新活动[37] ,不利于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基 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6。

  H6:财税政策对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的激 励效应呈“倒U”型特点。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

  基于前文的理论分析,为验证H1是否成立,本 文构建主回归计量模型(1)进行检验。

其中:NQP为被解释变量,表示制造业企业新 质生产力;Sub、Tax为解释变量,分别表示财政补贴 和税收优惠;Control 为控制变量组;µ、λ 分别为个 体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i、t 分别为企业个体 和时间;ε为扰动项。

  (二)变量定义及说明

  1. 被解释变量: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NQP) 参考宋佳等(2024)[5] 、张雪兰等(2024)[6] 的研 究成果以及结合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本文从新 质劳动者、新质劳动对象和新质劳动资料三大维度 构建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 熵值法计算每个企业的新质生产力综合指数。 具体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评价指标选取及 含义见表1所列。

  2. 解释变量

  ①财政补贴(Sub)。参考张杰(2021)[33]的做 法,用企业本年度获得的政府补贴金额加 1,并取 自然对数进行标准化处理后来表示。②税收优惠 (Tax)。参考储德银等(2016)[20] 的做法,从企业现 金流的角度对企业所享受到的税收优惠程度进行 衡量,即税收优惠=税前利润×(25%-实际所得税 率),并取自然对数进行标准化处理后来表示。

  3. 中介变量

  ①创新资本(Cnc)。参考徐咏仪和冯海波 (2023)[34] 的做法,本文用企业本年度研发投入的金 额加1,并取自然对数进行标准化处理后来表示企 业的创新资本投入水平。②人力资本(Ruc)。参 考铁瑛和刘啟仁(2018)[38] 的做法,用员工受教育程度进行衡量,即以上市公司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数 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比值来表示企业人力资本 水平。

  4. 调节变量

  企业数字化(Dig)。本文参考袁淳等(2021)[39] 的做法,采用文本分析法,统计与数字化相关的关 键词在公司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或“董事会报 告”中出现的次数,并将关键词出现的次数总和除 以年报相对应部分的语段长度,从而得出企业数字 化程度。

  5. 控制变量

  参考宋佳等(2024)[5] 、张雪兰等(2024)[6] 的研 究,本文选取以下控制变量:企业年龄(age),用企 业的观测年份减成立年份后取对数表示;资产收益 率(roa),用企业期末净利润与总资产的比值表示; 资产负债率(lev),用企业期末总负债与总资产的 比值表示;股权集中度(top),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 例表示;固定资产密度(ppe),用企业年末的固定资 产与总资产的比值表示;审计意见(adv),若给予企 业标准无保留意见,取值为1,否则为0。

  (三)数据来源

  本文以 2013—2022 年中国沪深 A 股制造业 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并参照已有研究做法,对 样本进行如下处理:①剔除数据缺失的样本企 业;②剔除被标记为 ST、* ST 的样本企业;③对连 续性变量数据进行上下 1% 的缩尾处理。最终共 得到19 369个观测值。本文专利数据来自中国研 究数据服务平台(CNRDS),其他数据来自国泰安 数据库(CSMAR)。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所列。

相关变量描述性统计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分析

  表 3 报告了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对制造业企 业新质生产力影响的回归结果。由列(1)和列(2) 的结果可知,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的系数值均为 正,且两者均在 1% 水平上通过了检验,表明财政 补贴和税收优惠均能够对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 的发展产生正向影响,H1成立。

  (二)稳健性检验

  (1) 为检验基准回归结果是否稳健,本文选用以 下方法进行检验。①在原模型控制个体固定效应 和时间固定效应的基础上,对企业所处的地理位 置进一步控制,即在原模型上添加“年份×省份”的 高维固定效应,以减少地区因素对企业新质生产 力发展的影响。②考虑当期的财税政策可能不会 及时影响企业当期的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即存 在一定的“时滞性”,因此,将滞后一期的新质生产 力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基准回归。③经济学意义 上,生产率与生产力两者可等价代换[5],因此,本 文以全要素生产率代替新质生产力进行检验分 析,其中,全要素生产率采用 LP 法进行测算。④ 考虑新冠疫情对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会产生 一定影响,从而对检验结果造成偏差,故本文剔除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的企业样本后进行回归 分析。

  结果显示,所有Sub和Tax的系数值,其方向与 显著性水平基本与基准回归保持一致,表明本研究 结果稳健。

  (三)内生性分析

  由于静态面板估计方法在研究当期财税政策 与同期新质生产力的关系时,并未考虑财税政策 对当期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动态影响,可能会使模 型内部产生内生性问题,无法精准推断财税政策 与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因果关系,影响估计 的 真 实 效 果 。 因 此 ,本 文 参 考 肖 鹏 和 代 龙 涛 (2023)[40]的做法,在原模型基础上,将滞后一期 的新质生产力(L.NQP)作为工具变量加入其中,构 建动态面板模型,并采用系统广义矩估计方法 (SYS-GMM)来分析财税政策对企业新质生产力 的影响。

  表4为内生性分析结果。可见,滞后一期的新 质生产力系数、当期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系数均 在 10% 及以下水平上显著为正,且均通过了一阶 自相关检验AR(1)、二阶自相关检验AR(2)以及过 度识别检验(Hansen),表明滞后一期新质生产力、 当期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并未对本期企业新质生 产力造成严重内生性问题,由此表明研究结论是稳 健的。

内生性分析结果

  (四)中介机制检验

  为验证创新资本、人力资本是否在财税政策与 企业新质生产力之间发挥中介效应,本文构建如下 模型进行检验:

  1. 创新资本机制

  以企业创新资本为机制变量对模型(3)和模 型(4)进行估计,结果见表5所列。其中,列(1)和 列(3)的结果显示,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的系数值 均为正,且均在 1% 水平上显著,表明财政补贴与 税收优惠均通过激励企业扩大创新资本投入,促进 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但列(2)和列(4)的 结果与表3列(1)和列(2)的结果相比,Sub和Tax的 系数值均明显下降,表明创新资本在财税政策与制 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之间发挥部分中介效应,H2a 成立。此外,借助Sobel法检验结果可知,创新资本 的中介效应检验显著,表明该结论可靠。

创新资本的中介机制检验

  2. 人力资本机制

  以企业人力资本为机制变量对模型(3)和模 型(4)进行估计,结果见表6所列。其中,列(1)和 列(3)的结果显示,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的系数值均 为正,且均至少在 5% 及以下水平上显著,表明财 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均通过提高企业人力资本水平, 促进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但列(2)和列 (4)的结果与表3列(1)和列(2)的结果相比,Sub和 Tax的系数值均明显下降,表明人力资本在财税政 策与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之间发挥部分中介效 应,H2b成立。同样,借助Sobel法检验人力资本中 介效应的显著性,结果表明人力资本的中介效应显 著成立。

人力资本的中介机制检验

  (五)调节机制检验

  为验证企业数字化是否正向调节财税政策对 企业新质生产力的激励作用,本文分别在基准回归 模型的前提下,引入财政补贴与数字化的交互项 (Sub×Dig)、税收优惠与数字化的交互项(Tax× Dig),构建如下模型进行检验:

  模型(5)的回归结果见表 7 所列。从列(1)和 列(2)的结果可知,在加入控制变量前后,财政补贴 与数字化的交互项系数(Sub×Dig)均为正,且均在 5%水平上显著,表明企业数字化正向调节财政补 贴对企业新质生产力的激励作用。由列(3)和 列(4)的结果可知,在加入控制变量前后,税收优惠 (Tax)与企业数字化(Dig)的交互项系数(Tax×Dig) 均为正,且均在10%水平上显著,表明企业数字化 正向调节税收优惠对企业新质生产力的激励作用。 综上,H3得以成立。

企业数字化的调节机制检验

  (六)异质性分析

  1. 区域异质性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财税政策的实施 可能对企业新质生产力的激励效果也不同。因此, 为验证财税政策的激励效果是否因区域不同而存 在差异,本文按照国家统计局分类方法,将全样本 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区位进行回归分析,结 果见表8所列。结果显示,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对 东部地区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激励效果 最强,其次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原因可能在 于:东部地区因其较为发达的经济状况,汇聚了更 为丰富的创新资源,因此,位于该地区的企业,在财 税优惠政策的进一步支持下,更能促进企业新质 生产力的发展;而对于中部、西部地区的企业,虽 然在财税政策的倾斜支持下,企业正逐步克服资 源限制,不断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但相较 于东部地区,经济条件相对较弱,创新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因此,财税优 惠政策对中部、西部地区企业的促进作用相较于 东部地区可能会显得相对有限。

  2. 生命周期异质性 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投资策略、盈利程 度等会存在一定差异,财税政策会因企业所处发展 阶段的不同,激励效果也不同。参考 Dickinson (2011)[41] 的做法,本文基于现金流模式法将全样本 分为成长组、成熟组和衰退组三组进行回归分析, 结果见表9所列。

生命周期异质性分析

  结果显示,无论是财政补贴还是税收优惠,均 对成长期的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有显著激 励作用,其次为成熟期企业,而对衰退期企业的激 励作用并不显著。其原因可能为:由于成长期企 业主要侧重于业务拓展和市场扩张,为了加速自 身成长以及扩大市场份额,往往会积极利用财税 优惠政策红利,加速推进技术创新,提高新质生产 力发展水平;成熟期企业经过前期的市场探索与 研发经验的积淀后,创新研发的风险明显下降,企 业的创新动力也随之增强;而在企业进入衰退期 后,由于缺乏新的利润增长点,财务状况也逐渐恶 化,财税优惠政策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融 资约束,但仍不能充分激励企业管理层发展新质 生产力的意愿。

  (七)进一步分析

  为进一步分析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的激励效 应是否存在差异,以此验证H4是否成立,本文在模 型(1)的基础上构建计量模型(6)进行检验。

  为验证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的共同实施 对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发挥的效应,本文引 入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的交互项(Sub×Tax),构建 模型(7)进行检验。

  为验证H6是否成立,本文在模型(1)的基础上 引入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的二次项,构建模型(8) 进行检验。

  模型(6)、模型(7)和模型(8)的检验结果见 表10所列。由列(1)结果可知,财政补贴和税收优 惠的系数值均显著为正,但税收优惠的系数值相对 更大(0.195>0.121),表明税收优惠对制造业企业新 质生产力的激励效应更大,就经济意义而言,同等 条件下,每提高1个单位的标准差,税收优惠产生 的激励效应比财政补贴产生的激励效应高12.13% (1.490×0.195-1.399×0.121),H4成立。这主要是因 为,与“事前激励”的财政补贴相比,税收优惠作为 一种“事后激励”政策,其普惠性和公平性更强。

  从列(2)结果可以看出,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 的系数值均为正,且均在 1% 水平上通过了检验, 而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的交互项(Sub×Tax)系数虽 在 1% 水平上显著,但其系数值却为负,表明财政 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的组合实施对制造业企业新 质生产力表现出负向交互效应,H5b成立。

  从列(3)和列(4)结果可知,财政补贴对企业新 质生产力的一次项系数估计值在 1% 水平上显著 为正(0.793),二次项系数估计值在5%水平上显著 为负(-0.020);税收优惠对企业新质生产力的一次 项系数估计值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0.775),二次 项系数估计值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0.019),且两者均通过了U test检验,表明财税政策对企业新 质生产力的激励效应呈“倒U”型特点,H6成立,即 财税政策随着优惠力度的增加,其对企业新质生产 力的激励效应呈边际递减的“倒U”型特点,表明激 励政策并不是越多越好,激励政策过多,可能会造 成激励效果损失。

进一步分析结果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2013—2022年中国沪深A股制造业上 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探讨了财税政策对制造业 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影响。研究发现:财税政策可以 显著激励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且主要通过 激励企业增加创新资本投入以及提高人力资本水 平来实现。调节机制检验发现,企业数字化能够正 向调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对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 力的激励作用。异质性分析发现,财政补贴和税收 优惠政策的激励效果均在东部地区企业和成长期 企业中体现得更为明显。进一步分析发现,相对于 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对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的激 励效果更佳,而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的共同实 施却对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力表现出负向交互效 应,且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对制造业企业新质生产 力的激励效应均呈“倒U”型特点。基于以上研究 结果,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比较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的激励效应, 实施以税为主、以财辅税的财税政策。政府应充分 发挥税收优惠激励效应大的优势,非均衡选择财税 优惠政策,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如提升加计扣除比 例、加大税费返还额度、缩短税费返还时间差、提高 对人才的所得税减免力度等。同时,可考虑在税收 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辅助使用财政补贴政策。其 中,对人才应多倾向财政补贴激励,并建立基于人 才贡献的动态调整补贴机制;对企业应多倾向税收 优惠政策激励,慎用财政补贴,防止企业形成依赖, 降低创新动力。

  第二,创新财税激励评价机制,实行差异化激 励。政府应“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注重因势利导, 实施多元化、多层次的财税激励政策,提高财税政 策激励的精准性,避免“大水漫灌”或“一刀剁齐”, 降低财税激励效果。与此同时,还应设立专业的财 税政策效应评估部门,构建各行各业新质生产力评 价指标体系,依据指标体系评估财税政策实施的激 励效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优化财税政策,确 保财税政策发挥最大效应。

  第三,加强财税政策间的协调,打好政策“组合 拳”,发挥好政策“乘数效应”。政府应注重各项政 策间是否协同一致,整合现有财税优惠政策,深入 探索政策间的单一效应、替代效应以及组合效应, 防止政策组合产生“合成谬误”,造成政策激励效果 损失,削弱企业创新动力。同时,政府还需做好新 政策与原有相关政策的“废改立释”,帮助企业精准 定位新政策着力点,增强政策更迭稳定性及连续 性,让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使财税优惠政策持 续高效推动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四,统筹规划数字化顶层设计,促进数字化 正向调节效用最大化。政府应加快推动数字财政、 数字税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提高办税服务效率,构 建与企业数字化发展相契合的财税政策体系及配 套制度,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保障。企业要充分利用财税激励政策,加大数字化 投资力度,打破传统老旧体系,提升数字信息管理 水平,加快数智技术的创新与应用,实现实体经济 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