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管理杂志近十年出版发文量:
作者:舒全峰;杨晓婷;刘璐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浙江大学
关键词:智能社会治理;数字倦怠;行政负担;基层干部;数字赋能
[摘 要] 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正加速推动着我国基层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然而,在基层,越来 越多的干部出现了数字倦怠,这对智能社会治理产生消极影响。基于行政负担的理论视角,本 文主要剖析了智能社会治理中数字倦怠生成的潜在逻辑:数字化建设中压力型体制和目标责 任制的双重负担推高了合规成本,数字素养约束与技术功能内卷的张力推动数字化工具的学 习成本上升,运动式治理范式与数字控制的合力又进一步增加了心理负担,三者共同作用导致 了基层干部产生数字脱节、数字剥夺与情绪耗竭的心理体验,进而出现数字倦怠。对此,本文 从“人”“技”“人技关系”三方面提出了破解建议。
伴随着 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推动着人类加速步入智能社会。全球各个国家都高度关注数字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层面的深度应用,即便在数字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相对薄弱的乡村地区,我国也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文件,为乡村数字经济发展、数字公共服务和乡村数字治理等提供行动指导,持续推进和加强智能社会治理。
然而,从一些地区或场景的实践情况来看,以赋能基层治理为初衷的数字技术应用非但没有“减负增能”,反而出现“增负减能”和数字形式主义的现象,[1]从行政负担理论视角看,本应借助数字技术降低行政负担反而带来了更大的行政负担,推高了基层干部的“数字倦怠”水平,这无疑是一个悖论。近年来,为解决数字技术应用给基层带来的负担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部署了专项工作,例如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通知》等政策文件。2024 年以来,昆明、长沙、西安、青岛、南京等多地一大批基层政务微信公众号、微博停止更新并启动注销程序,相关信息资讯、公示、公告等内容并入属地政府网站。
在这一背景下,以数字技术嵌入科层制框架中的“亲临者”——基层干部为研究对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但这一领域尚未被学界尤其是国内学者广泛关注。对此,本文从当前基层干部的“数字倦怠”这一现实困境出发,尝试从行政负担的理论视角,探讨基层干部“数字倦怠”生成的制度逻辑,为破解智能社会的行政负担悖论提供有价值的学术思考和政策参考。
一、“数字倦怠” 的概念辨析及其内涵
在数字化、智能化背景下,数字倦怠(digital burnout)于近 3 年左右被国外学界广泛关注,但国内研究仍较为空白。其与公共管理领域中的经典概念 “职业倦怠”“行政负担” 等有一定联系与区别(如表 1 所示)。辨析以上概念,为本研究廓清 “数字倦怠” 的内涵奠定了基础。
(一)职业倦怠与数字倦怠
数字倦怠的概念起点是职业倦怠。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临床心理学家 Freudenberger 首次提出职业倦怠(staff burnout)这一学术术语。职业倦怠通常被定义为行业中个体在面对过度工作需求时出现身体上和心理上的精疲力竭状态。其作为一种长期压力工作环境下产生的一种极端反应,并在持续累积下形成一种临床上的慢性综合征。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职业倦怠的特征主要包括三个关键方面:精神疲劳、人格解体以及工作绩效受损。也有学者结合现实情境研究发现,职业倦怠存在工作环境中积极性不高、犬儒主义或非个性化等特征,并伴随着疲惫、玩世不恭和专业效能下降等现象。
随着数字技术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广度和深度飞速增长,数字技术与职业倦怠之间开始产生了关联,并推动 “数字倦怠” 这一概念进入学术研究视野。“数字倦怠” 可以作为职业倦怠的一种类型,即指在工作中引入数字技术后,使得在传统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开展业务成为可能,从业者最终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停下来,直到他们发现自己陷入了数字倦怠;也有学者将智能社会中社交媒体、网络研讨会、播客和虚拟会议等虚拟现场的超载(virtual overload)使用定义为数字倦怠。对于数字倦怠的测量,Erten 和 Özdemir 的研究以数字脱节(digital aging)、数字剥夺(digital deprivation)和情绪耗竭(emotional exhaustion)三个维度构建了 24 个具体指标的评价量表。当然,数字倦怠不仅限于职业工作方面,其普适于解释不同人在数字化背景下产生的倦怠性负面心理状态(如烦躁不安、认知问题、情绪疲劳、焦虑或压力等症状),对人际关系、工作表现和社交活动等带来诸多影响,如产生焦虑、疲惫、冷漠情绪,对生活或工作的兴趣下降等。
(二)数字倦怠与行政负担
数字倦怠是数字治理场景中行政负担过重的一种表现形式和制度后果。自 2010 年前后,行政负担相关研究逐渐兴起,不同流派从繁文缛节、基层官僚、政策反馈等视角进行了探索。Burden 将 “行政负担” 定义为个体在执行政策中的繁重体验,也有学者将其视为公民获取公共服务时产生的挤出效应。在具体内涵上,行政负担主要包含两大方面:一方面,与官僚主义繁文缛节有关,如过度的文书工作和法规对组织带来的合规成本(compliance costs);另一方面,还包括 “政府 - 公民” 互动中给个体带来的其他成本,如学习成本(learning costs)、心理成本(psychological costs)。当然,行政负担并非一个绝对概念,在同一个情景同一件事情下,不同群体承受的行政负担是不一样的,如不同人力资本水平的公民在公共治理中会因认知、能力等差异,感受到有程度差异的行政负担。
国外关于行政负担的文献多置于 “政府 - 公民” 二元互动的结构视角,主要以普通公民为研究对象进行讨论;国内文献更多关注本土化的政府治理结构和行政人员,探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条块治理、压力型体制等行政治理相关问题。例如,上级部门热衷于通过会议数量来衡量乡镇政府的工作实绩,乡镇政府通过各种会议体现对领导决策的重视和对上级指示的贯彻,而当会议、文件、检查评比等超过合理范围中的合规成本时,便可能泛化为一种形式主义或官僚主义,并转化为基层干部巨大的行政负担。近年来,随着数字中国、网络强国等数字化战略的加快推进,加强数字治理已成为我国公共治理的基础模块,尤其在基层治理场域,数字素养相对较低的基层干部,通常面临着由数字治理带来的巨大的行政负担,这也使得数字倦怠的产生变得更为普遍,并深刻影响干部身心健康和公共治理绩效,这也是本文以基层干部为主要研究对象去探索数字倦怠的初衷。
二、“数字倦怠” 的研究进展与理论认识
数字技术打破了物理、生物空间格局认知局限,也催生了 “信息技术创新” 与 “治理理念创新” 有机融合的数字政府治理新形态。换言之,将数字技术引入传统行政体制,既是数字技术发展和应用倒逼政府改革的制度挑战,又是政府搭乘数字化浪潮主动求变实现治理现代化转型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随着数字技术应用给用户带来的负面影响日渐增多,近年来学术界特别是国外学者对于数字倦怠的研究有了更多关注,其背后所呈现的 “人技关系” 适配矛盾则是本研究对数字倦怠产生的一个基本理论认识。
(一)数字倦怠研究的最新进展:影响因素、影响后果与干预应对
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给公共治理带来了显著的正向收益,但与此同时,数字技术加持下的公共治理也会存在新要素与旧结构之间的适应性问题,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包括智能官僚主义、数字形式主义、数字倦怠等。已有文献关于数字倦怠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且集中于国外学者,主要关注三个方面的主题。
一是数字倦怠的影响因素。如数字设备的使用强度、使用时长会直接威胁到数字用户的心理健康,增加压力和焦虑,导致用户陷入数字倦怠状态;而进一步的技术压力、工作满意度、工作兴趣缺失、认知偏误等也会对数字倦怠产生影响;甚至于个体层面的身心健康状况和经济状况也被发现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二是数字倦怠的影响后果。一方面是对个体发展的影响,如数字倦怠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交往产生消极影响;另一方面是对职业发展的影响,如因数字倦怠导致的沟通不足和情感交流缺乏等会影响员工对于工作的投入程度,从而不利于个人工作绩效和组织绩效的提升。
三是数字倦怠的干预应对。Harmon 和 Duffy 研究提出,智能手机使用所累积的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威胁到了个人对技术应用的选择权和自主性,基于这些担忧,他们提出了数字断连(Digital disconnection)的应对之策,即减少或中断对数字设备和技术的依赖,然而这一方式又面临着极大的操作难题。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数字倦怠还缺乏相关研究和探讨,更多停留在对数字化带来的负担加重这一主题上,如总结了数字负担的具体表现,阐述了数字负担的结构框架和类型划分,初步探讨了数字负担的影响因素等。总体而言,现有关于数字倦怠的研究还存在一定的拓展空间。一是问题分析的深度不够,已有研究多停留在现象层面和个体层面的分析探讨,尚未从制度层面去探讨数字倦怠的生成机制;二是研究内容的广度不够,目前主要聚焦客观层面的影响,如形式主义、关系疏离等,对于个体心理层面的认知和影响缺乏探讨;同时对于公共部门雇员数字倦怠的研究缺乏,国外学者多关注私人部门中数字用户的倦怠问题,国内学者虽然对公共部门有所探讨,但只关注到具有一定客观性的数字负担问题,尚未深入到数字用户的心理行为层面。
(二)数字倦怠研究的理论认识:“人技关系” 的适配矛盾
在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宏观背景下,新要素与旧结构之间的适应性问题带来了数字技术 “赋能” 与 “负能” 的相伴发生,其背后的理论实质则需要进一步探讨。本文认为,数字倦怠产生的理论基础,可以被理解为人与技术之间在心理层面产生的矛盾,即 “人技关系” 的适配矛盾,是数字技术作为现代要素注入传统科层制后呈现出的不同 “化学反应”。因此,要理解数字倦怠产生的制度逻辑,就必须回到对数字技术为何会影响人类心理和行为的探讨中去。
早在 1964 年,法国著名学者雅克・埃吕尔(Jacques Ellul)就提出了 “技术社会” 的概念,并解释了技术双刃剑效应的作用机理,技术对人类生活影响的两面性得到广泛认可。基于这一共识,学者们又进一步探讨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对个体行为的影响机制。以吉登斯为代表的 “技术结构化理论” 强调技术作为一种新型结构,通过提供社会再生产的规则和资源以影响微观个体的感知与行动;在此基础上,Desanctis 和 Poole 提出调试性结构理论,强调信息技术通过政府组织和治理方式影响个体行为;以简・芳汀为代表的 “组织文化理论” 强调组织行动者内嵌于认知、文化、社会以及制度结构的特性,会影响行动者个体对信息技术的设计、感知和使用过程;以梅奥等为代表的 “人际关系行为理论” 则将人的行为动因视为一种社会心理现象,数字技术会通过影响个体情感和社会文化需求,进而影响个体的心理感知与行为选择。
这些经典理论为 “人技关系” 的研究探讨提供了起点,“人技关系” 的适配矛盾问题也伴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深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并构成了数字倦怠产生的理论基础。不少研究已关注到基层干部理念转变困难、内生动力不足、数字素养欠缺等突出问题。例如,一些基层干部对耗费大量精力学习和使用繁杂冗余的数字系统,感到无所适从、信心不足、情绪低落,引发消极怠工和抵触行为,严重阻碍了数字政府的有效运作。当然,这些研究虽对数字倦怠的现象表征进行了初步探索,但是并未对其形成原因和克服方法给出较好的回答。总体而言,现有关于 “数字倦怠” 的研究尚处于初期阶段。一方面,场景适用性弱。国外数字政府或数字治理的框架不完全适用于数字中国建设的具体情景,而国外关于一般人群的数字倦怠测量量表也无法简单照搬到公共部门的研究中。另一方面,认识深度不足。现有研究对数字倦怠的形成机制的认识还不够深入,理论模型欠缺精细,尚未形成系统的研究体系。
总之,智能社会的到来为 “数字倦怠” 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创造了良好的研究场景,对 “数字倦怠” 形成机理的深入剖析也是对智能社会治理挑战的理论响应,这也恰恰是本文研究的目的。对此,本文以数字倦怠为切入点,在辨析数字倦怠与职业倦怠、行政负担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梳理数字倦怠研究的最新进展,提出本研究对这一问题的理论认识,接下来将结合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获取的相关数据资料,进一步探究数字倦怠生成的制度逻辑,弥补数字治理研究缺乏微观个体心理行为层面考量的缺陷。
三、“数字倦怠” 生成的制度逻辑:行政负担视角
在讨论数字倦怠理论内涵时应特别关注 “人技关系” 与具体制度情境下的互动,基于此,本文接下来基于行政负担的理论视角,参考 Moynihan 等发表在 JPART 期刊的经典文献,从合规成本、学习成本、心理成本三条制度逻辑来理解和审视数字倦怠的生成机制。其中,选取我国的基层干部作为研究对象,是由于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基层治理和智能社会治理的底座宽厚,在数字中国整体布局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对此,本文建构如图 1 所示的概念框架,尝试深入剖析数字倦怠生成的制度逻辑。本小节分析所采用的数据资料与案例素材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 2023 年作者所在机构开展的全国范围的农村调查,调查问卷设计了数字倦怠测量量表,共搜集了 20 个省份 121 个行政村的村干部调查数据,初步发现受访样本存在一定程度的数字倦怠;二是 2024 年 1 - 4 月作者团队在四川凉山、云南红河、贵州贵阳、湖北黄石、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开展的数字倦怠专项实地调研,作者团队对县、乡镇、村三级干部开展了深度访谈,同时也参与式观察了基层干部在数字乡村治理中的工作状态。
(一)压力型体制与目标责任制的合力推动合规成本上升
中国基层治理一直面对压力型体制与目标责任制的双重负担。为了在政治锦标赛中拔得头筹,硬性考核任务 “层层加码” 与 “一票否决” 制度为主要特征的压力型体制,往往会造成基层治理制度和行为的 “异化”,导致基层部门或干部为了拉关系、自铺摊子、上项目产生各种合规成本。
调查发现,当前基层建设的各类数字乡村 APP 或小程序数目繁多,占据了基层干部的大量时间。受访村庄中,不少村庄需要每天填报数据的 APP 超过 10 个,甚至还有 3.9% 的村庄需要填报 40 个以上 APP。受访村干部中,每天工作花在 APP 或平台上超过 3 小时的占比达 20%,只有 36.4% 的干部花在这上面的时间低于 1 小时。然而,囿于各地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政策热情和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基层干部不得不去承担压力型体制叠加目标责任制后所带来的巨大合规成本,由此也推动了诸如 “信息形式主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电子衙门”“数字留痕” 等不同面向的数字形式主义的产生。
与压力型体制相配套的制度安排是目标责任制,它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而实施的,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结果的一种规范,在政策实践中,受目标责任制影响,基层干部通常承受着较高的考核、检查、督察的工作要求。二者具体演化出行政负担中的多种合规成本,但作为一种制度化行为,基层干部不得不承担这些行为所带来的合规成本,这使得基层干部有限的注意力和精力在各类目标中闪转腾挪、疲于应付,严重地影响乡镇基层干部的主动工作行为。
此外,纵向压力型体制也加大了横向同级竞争。以智能社会治理中的数据采集为例,在数据获取方面,有比较优势的基层部门更倾向于将数据优势作为自身政绩,在 “条条” 结构中向上汇报或向下服务,但在 “块块” 结构中横向同级间数据交流则受很多限制,如统计口径不同、手续复杂、保障政绩优势的 “私心” 等。这导致基层部门有意无意形成了一个个的 “数字孤岛”。获取、共享并使用数据权限受行政职权边界影响,基层干部面临较高的 “数据壁垒”,只能自行获取更多所需数据,额外增加了合规成本。
在现实运作中,官僚制的运转需要依靠文书生产作为保障,即需要通过各种正式的文件来对官僚制运转的过程、模式、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在压力型体制之下,文书生产会呈现出 “过度留痕” 与 “拼凑应付” 并存的特征,且在引入数字技术应用后仍无法消弭,并伴随数字化不断扩张形成 “数字过载”,给数字技术的使用者带来极大的行政负担。这种行政负担作为一种 “隐性政治”,通过非政治的数字化的 “显性表达”,引出 “隐性目的”:一方面可能是通过扩大权力范畴,获得自上而下约束甚至掌控下级行政官员和公民的 “权力”;另一方面可能是官僚体制产生的 “数字避责” 倾向,通过增加数字景观、形式主义等合规成本重构权力链,降低上级向下问责风险。
作者在某省调研时发现,该地建立了网格化管理的巡查分析制度,并对基层网格员的工作提出日巡查、周分析、月研判、季通报等要求,导致全省各县区争相攀比数据,基层单位苦不堪言,在访谈中受访干部表示很困惑:“数据质量” 是 “数据多少才够”“数据多细才好”“数字技术应用的服务对象是上级政府监管,还是同级不同部门交流,还是百姓生活”?这些问题边界的交织不清,在压力型体制和目标责任制的加持下,极大地提高了基层干部在治理实践中的合规成本,如采集不到上级所要求的数据,理解不了上级所要求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进而产生自己跟不上节奏的老化脱节感受;但在体制约束下,又不得不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去开展工作,甚至出现被迫造假、敷衍塞责的情况,带来心理上的情绪耗竭。两方面因素作用下,自然就产生了数字倦怠的心理体验(如图 2 所示)。
(二)数字素养约束与技术功能内卷的张力推动学习成本上升
伴随数字技术应用的大力推广,基层干部能否有效适应、掌握、应用治理实践中数字技术应用的能力即数字素养(digital literacy)问题愈加突显。2017 年欧洲 “数字能力 2.1 版本(DigComp 2.1)” 将其划分为信息和数据素养、交流和协作、数字内容制作、信息安全观、解决问题能力等 5 个维度的 21 项具体能力;2018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 “数字素养” 全球框架,将其划分为软件和设备操作技能、信息和数据素养、沟通与协作、数字内容创造、安全、问题解决能力以及职业相关能力等 7 个一级指标和 26 个二级指标。2021 年 11 月中央网信委印发《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2022 年 6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均明确提出要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数字素养和数字治理能力。
数字素养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其不仅考验基层干部是否有适应和使用相应数字技术的能力,还考验基层干部是否有整合资源、数字技术创新的能力。而数字素养培育与基层干部能否获取数字技术设备的可及性密切相关,因此一定程度上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正向相关。现有研究发现,一方面,干部群体数字素养存在区域异质性,东中西部地区、城市与农村地区存在较大的 “数字鸿沟”,即呈现出 “地方越穷、数字技术水平越低、基层干部应用数字技术越难” 的现象;另一方面,干部数字素养存在级别异质性,中央、省、市、县、乡、村不同层次公共部门人员教育素养和学习能力差异较大,即呈现出 “行政级别越低、数字素养水平越低、应用数字技术越难” 的现象。
随着整个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加速,工作类数字技术应用被大量开发和推广应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数字技术应用市场中,出于竞争和业务的需要,各类应用的技术功能越来越内卷,甚至完全无视用户群体的真正需求,用户想要熟练掌握各类应用所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大为增加。基层干部如果没有具备一定的数字素养,很难有效学会这些技术功能,显著提升了他们的学习成本,为数字倦怠的产生提供了条件。根据作者团队 2023 年的村庄调查,121 位受访村支书(村主任)中,31.1% 的干部基本不会使用 office 办公软件,42.9% 的干部不懂得如何利用数字化工具开展农产品宣介管理,甚至还有 10.3% 的干部不懂得如何使用微信发布工作通知或动员群众。在云南红河调研时,某县农业农村局一 80 后副科级女干部表示,“我以前听都没听说过数字素养这个词,现在突然要我们学这学那,还要教那些微信都不太会用的村干部,一个头两个大,有时候自己把自己气哭。”
值得注意的是,数字技术应用要求高与基层干部数字素养水平低的矛盾,如老干部 “学不会”、年轻干部 “不理解”、老百姓 “不支持” 等现象在较为发达的地区也存在,这是因为经济发达的省份往往会对标对表中央标准,为了争取先进而设置更高的数字化推广要求,对于基层干部数字素养的要求也 “水涨船高”。根据技术接受模型(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TAM),技术使用者能更好运用并发挥技术效益的最大化,取决于其感受到的技术的易用性(技术使用的容易程度)和技术的有用性(技术对其业务绩效的提升程度)。一方面,基层干部认为数字技术超越自身能力,为提高数字素养所要主动或被动花费的学习时间、精力不断增加时,会产生强烈的脱节感,陷入数字老化脱节的心理状态;另一方面,当 “人技关系” 无法适配,基层干部认为数字化治理中存在浪费自身能力、在做 “无用功” 时,也会导致他们产生工作和生活被剥夺的感受,出现了数字剥夺感。总而言之,基层干部在数字治理中的学习成本上升会导致他们产生数字脱节和数字剥夺的心理感受,即出现了数字倦怠(如图 3 所示)。
(三)运动式治理与数字控制的合力推动心理成本上升
压力型体制和目标责任制的制度是我国政府运行的一个显著特征,这一压力转换到基层治理领域所建构的经典场景便是 “运动式治理”,运动式治理以强大的合法性为基础,通过有效的意识形态宣传和超强的组织网络渗透,对社会资源进行集中配置,从而实现各项治理目的。面对政策执行中的行政压力,政府治理行为可能会在纵向形成自上而下的运动式治理或横向各级政府间同级比较中形成政治锦标赛,导致上层激励扭曲、中间层层加码、基层负担加剧。此类具有 “革命” 色彩的治理逻辑,反复出现在为快速完成某种 “中心任务” 或尽快实现某种现代化水平的革新中。而这种试图通过某种制度或生产关系,极大促进生产力提升和现代化转型的治理模式,往往伴随着 “阵痛” 和 “后遗症”。
在当前加快数字中国建设的宏观制度环境下,各类数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发展迅速,并逐渐呈现出 “运动式治理” 的特征,例如一些地方把政务 APP 的注册率、政务新闻的点赞数、舆情信息的转发量等纳入干部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基层干部短期内快速完成数字化建设的任务要求;还比如在运动式治理的背景下,科层制中的各个条块都迅速推出自己部门的数字技术应用,这些数字技术应用最终都会落实到基层一线,作者团队在浙江某村调研时,村干部列出的社区工作数字化平台达到 30 个;在贵州、四川等地调研时,有的村庄数字化平台甚至达到 50 个,与此同时需要报送的各类报表高达 120 多个,大大增加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
然而,“运动式治理” 推动的数字化转型还面临着显著的 “人技关系” 矛盾。基层治理通常难以避免旧制度的 “锁定效应”(lock-in effect),即制度在生命周期演进过程中会产生 “路径依赖”,在制度变迁中存在着收益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条路径便会在后续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因此科层制的组织体系在某种程度上是抗拒变革的。作者团队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基层干部会本能地反感数字化,例如四川凉山某受访第一书记表示,“在网络上凉山本来就自带话题的敏感性,现在什么都搞数字化,什么都要上网,很容易给网络炒作送素材,但旧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倒接踵而来,怕了怕了。” 正是 “锁定效应” 所带来的一种抗拒心理,对新事物的恐惧感、对新工作方式的不适感、对新技术产生的被控制感直接影响到其心理状态,当一定期限内无法排解时便产生了倦怠感。
还有一点尤为值得注意,在数字化建设的 “运动式治理” 模式下,每个个体都被卷入到数字空间中,数字技术的非时空特性越来越显著地模糊了基层干部 “工作” 与 “生活” 的边界:一方面,面临下班后还要工作的压力,无法掌握自由个体生活的闲暇时间,无形中产生正常的工作与生活被剥夺的心理感受,基层干部极易形成 “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上级不注意”“领导喜欢咱就干,干成啥样不用管” 等不良工作作风,也给他们带来了一种被数字控制的消极心理。另一方面,面临上班 “见不到人,每天跟手机、电脑打交道” 的问题,无法通过现实当中的人际交往,排解人的现实情绪。例如基层干部经常化身 “千手观音”,忙于微信群里拍图片、发视频、传信息、报材料,却无暇深入群众开展工作,逐渐陷入虚拟的 “人技关系” 而非现实 “人际关系” 的困境中,同时又面临随时的监督问责和随意的隐形加班,长此以往,就会因情绪耗竭而产生倦怠感(如图 4 所示)。
综上,当以上三重制度逻辑叠加在一起时,数字技术应用便对基层干部产生了较大的行政负担。这种行政负担给基层干部带来了数字脱节、数字剥夺和情绪耗竭的心理体验,这也正是基层干部数字倦怠生成的关键影响因素,并进一步给智能社会治理带来消极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行政负担是数字倦怠生成的诱因,但其本身也受数字倦怠的影响,行政负担与心理感受紧密关联,当基层干部的数字倦怠水平越高时,其所感受到的行政负担水平也会越高,进而又进一步增强其倦怠感,两者之间会形成恶性循环,这更加凸显了在智能社会治理中对数字倦怠进行政策干预的必要性。
四、反思与启示
智能社会的有效治理离不开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支撑。数字技术是手段,以数字技术赋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目的,数字倦怠问题的出现并非数字技术发展和应用的初衷,深刻认识和理解数字倦怠生成的制度逻辑是破解智能社会行政负担悖论的关键。本文从行政负担的理论视角切入,从合规成本、学习成本、心理成本三个维度六个关键变量探究了数字倦怠生成的三重制度逻辑。本研究一方面通过制度分析提供了数字倦怠生成机制的系统性解释,拓展了数字倦怠研究的领域维度,丰富了数字倦怠研究的理论知识体系;另一方面,从 “人技关系” 维度出发,以基层治理为研究场域,探究了数字技术应用对个体行为心理的影响,对数字技术、智能技术的社会影响这一科学命题贡献了新的认知。在此基础上,本研究对于我们反思数字化建设和智能社会治理中的政策短板奠定了重要基础。
已有学者从适应、优化、完善的科技(technology)维度,计划、效率的时间(time)维度,团队关怀、共享信息的团队合作(teamwork)维度,过程优化、工作流程变化的过度(transition)维度等 4 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数字倦怠的建议,但在我国基层治理场域中还存在较大的适用性问题。对此,本文试图从 “人”“技”“人技关系” 三个层面探讨数字倦怠的调适路径。
第一,在 “人” 的层面,加强基层干部数字化能力转型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数字素养,预防、缓解因个人原因引致的数字倦怠。面对国内外数字化发展势不可挡的趋势,提高基层干部数字素养使其能够适应、创新、引领数字化潮流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有三条具体路径:一是强化数字技能培养,通过定期的数字化专业技能培训和研讨会,提升基层干部的数字化专业知识和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应对数字化工作的挑战,降低学习成本。二是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合理制定数字化工作任务的考核标准,避免过度的形式主义;建立正向激励体系,鼓励创新思维和技术应用,替换掉一些由压力型政府演化而来的不必要的惩罚机制,同时关注基层干部的心理健康,重视并纾解基层干部心理负担。三是搭建交流与支持平台,构建一个便于交流和资源共享的数字化平台,鼓励基层干部之间分享实践经验,促进互相学习和支持,避免基层干部 “闭门造车”,提升数字化协作能力。
第二,在 “技术” 的层面,加快提高治理工具的数字化、智能化程度,优化基层干部用户体验,预防、缓解因技术原因引致的数字倦怠。促进技术与不同互动情景、互动模式、互动主体之间的多维交互,使技术应用真正实现智能化,而非简单的套上数字化的外表,甚至因为落后技术无法解决实际问题而带来更多的行政负担,进而让基层干部产生数字倦怠。对此,有三条具体路径:一是加大数字技术创新的科研扶持力度,特别是支持那些能有效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技术项目;强化技术标准制定与监管,建立健全数字治理的标准体系,不断降低合规成本,增强公众信任。二是细化数字技术的适用场景,定期开展基层智能社会治理需求调研,既不能 “无中生有” 也不能 “小题大做”,陷入 “伪数字化” 等无效低效的数字治理陷阱,增加合规成本并带来不必要的心理成本。三是分阶段推进数字化转型,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数字化转型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注重系统整合与兼容性,确保新旧系统之间的兼容性和数据迁移的平滑性;并建立常态化的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基层干部对于新技术应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技术方案的持续优化迭代。
第三,在 “人技关系” 层面,加强基层干部与数字技术应用之间的适配性,以数字技术创新打破科层制固有的条块分割弊端,预防、缓解因人技矛盾引致的数字倦怠。对此,有三条具体路径:一是以数字技术革新政府组织结构,加快推进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打破条块分割,促进信息流通和跨部门协作,减少 “层层加码” 的压力型体制与目标责任制对基层干部的 “双重挤压”,从而减缓基层干部的数字倦怠。二是以数字技术优化组织运作流程,推广使用智能工具自动化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如自动数据抓取、智能报表生成等,减少手工操作,降低基层干部的工作量;通过数字技术、智能技术简化工作流程,减少重复填写表格和其他繁琐手续,降低基层干部的学习成本,缓解基层干部数字倦怠。三是推行需求导向的数字治理,不要盲目迷信数字化等同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或基层治理现代化,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基层治理痛点难点问题,建立自下而上有效的技术应用反馈机制,因地制宜设定数字化进程的强度、速度,使数字技术有效嵌入现代化治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