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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与经济杂志

发布时间:2014-06-14 10:30:33更新时间:2014-06-14 10:31:04 1

  《税务与经济》(吉林财经大学学报)是吉林财经大学主办的财经类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其前身为《吉林财贸学院学报》,1979年创刊,1992年更名为《税务与经济》。主要发表财经类学术论文,重点探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税收及经济理论问题。主要栏目有:税务研究、经济纵横、专题报道。读者对象为:经济理论工作者、相关专业大专院校师生、税务工作者。

  长期以来,《税务与经济》秉承促进学术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始终站在学术理论发展的最前沿,并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不断提高办刊质量,以其广阔的研究视角、深邃的学术内涵、丰富的理论成果、独特的办刊风格,以及鲜明的栏目特色,在国内外学术理论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赢得了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的青睐,已成为我国税收与经济理论研究的重要阵地和了解税收与经济学术动态的重要窗口。

  近年来,《税务与经济》连创佳绩,屡获殊荣,连续六次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连续四次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连续九次被评为“吉林省一级期刊”;被评为“吉林名刊”;被吉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吉林省精品期刊”;被评为“北方优秀期刊”;被评为“全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被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认定为《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被《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被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选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辑委员会评为《CAJ-DCD规范》执行优秀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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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与经济

  税务与经济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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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中标注的方法为:在文中用上角标(序号[1]、[2]…)标注,并与文末参考文献表列示的参考文献的序号及出处等信息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同一文献被多次引用的,全文中始终标注第一次引用的序号。

  文末参考文献表的著录项目为:参考文献为著作的,应注明作者、书名、出版社及其所在地(城市名)、出版年份、页码等;参考文献为期刊的,应注明作者、标题、刊名、刊期、页码等;参考文献为电子文献的,还应注明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等。

  参考文献著录的具体要求参见本刊发布的《关于执行新的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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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自2007年起将全面执行新的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为实现编排规范化以及与新的国家标准的统一,请作者向本刊投稿时严格按照新的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进行参考文献的著录。

  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规定“顺序编码制”和“著者-出版年制”两种参考文献的著录方法为我国文后参考文献著录的国家标准。凡是引用已发表的文献中的观点、数据和材料等,都要在文中予以标注,并在文末列出参考文献表。

  按照新的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结合本刊的实际,本刊的参考文献标注法采用顺序编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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