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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扶持财税政策的发展

发布时间:2016-07-18 10:42:43更新时间:2016-07-19 08:47:16 1

  财政政策是指为促进就业水平提高,减轻经济波动,防止通货膨胀,实现稳定增长而对政府财政支出、税收和借债水平所进行的选择,或对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水平所作的决策。或者说,财政政策是指政府变动税收和支出以便影响总需求进而影响就业和国民收入的政策。变动税收是指改变税率和税率结构。

财贸研究

  摘要:社会组织不管从其功能还是活动范围上在社会上都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是推进社会领域改革重要步骤之一。财税政策是政府调控的重要手段。本文在调查分析安徽省社会组织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安徽省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问题,并据此提出改善社会组织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以期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社会组织;财税政策;税收优惠;财政扶持

  一、安徽省社会组织状况简介

  (一)社会组织的概念及收入来源

  1.社会组织的概念

  社会组织是指非营利性的群体活动集合,主要包括社团、民办非企业性单位、基金会等,对应于国外的NPO或NGO。许多国家社会组织目前都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从功能上看,社会组织具有服务职能,其为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其特殊的组织方式能够实现更高效率的服务提供。从活动范围上看,社会组织主要集中于科研、慈善、社会服务、行业组织等公共领域。从社会意义上看,社会组织具有对市场经济的协调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市场行为。

  2.社会组织的收入来源渠道

  我国社会组织收入的实现方式极为多样,总的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收取的会员费收入。社团的资金来源,收取的会费占到其所有收入的一半以上。(2)从事的营业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所得、咨询培训所得等。为民办非企业性单位的资金来源。(3)财政补贴及社会募捐。这部分收入极为有限,主要为基金会所采用。据调查显示,在收入的实现方式上,社会社团及民办非企业性单位主要依靠自身所得,而基金会主要依靠政府。

  (二)安徽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

  2007年安徽省拥有社会组织6962个,到2012年安徽省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9419个,5年内增长了近2.7倍。数量占到全国社会组织总数3.9%,其中社会团体数量为11291个,民办非企业组织为8076个,基金会为52个,同时包含纳入备案管理的8304个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共容纳就业人员约11万人,总资产达314亿元,年总收入达160亿元,公共服务支出112亿元,对公共服务的提供、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安徽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困境

  第一,资金的匮乏。安徽省较大部分的社会组织主要依靠自身的经营性收入,政府补助及社会捐赠方面的资金来源极少。如安徽省社会福利慈善协会是提供扶危救困工作的重要民间组织,其收入来源主要为社会捐赠,资金周转较为紧张。此外,由于我国政府资金补助机制的不健全,部分以自身营业性收入为主的社会组织也会受到负面影响。如蚌埠市怀远县的石榴协会,该协会在自身营业状况不济的情况下,政府所给予的财政补助极为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协会在优势产业上的带动作用。

  第二,社会扶持力度不足。目前我国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扶持极为薄弱。首先,法制方面的不健全,目前我国并未形成针对社会组织统一的法规体系。其次,税负压力大,我国大部分社会组织和盈利性经营机构承担着同样的收入税负,缺乏必要的税收优惠。此外,服务领域较窄。安徽省的社会组织主要集中在科技、农业等领域,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医疗、教育等领域,社会组织的涉及痕迹极浅。

  二、财税政策扶持社会组织的作用机制

  有关社会组织的财税扶持有利于政府及社会组织自身的双赢。

  (一)财政政策扶持社会组织的作用机制

  财政方面,我国对社会组织的扶持目前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方面,通过服务购买、政府补助等方式,将政府服务职能通过市场行为转移给社会组织运作,这不仅提高了政府效率,也拓宽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渠道,为其实力的增强奠定基础。目前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形式主要包括:合同外包,政府通过公开的社会招标与社会组织签订有关物品及服务的合同,例如政府将社区垃圾清理等服务“承包”给社会组织管理。特许经营,政府特许社会组织享有在一定范围内的权利,使其得以向公众有偿提供公共服务,例如地震灾害中,一些慈善机构被特许接受社会捐赠,促进慈善组织发展。特定补助、奖励,政府给予社会组织补贴,例如对于收益性良好、具有科研功能项目的资金扶持。

  (二)税收政策扶持社会组织的作用机制

  目前,我国关于社会组织的税收扶持主要集中在税收优惠方面,根据税收优惠对象的不同,分为对社会组织自身的税收优惠、对捐赠企业的税收优惠,对捐赠个人的税收优惠等。税收优惠相当于一种间接的融资,对社会组织的优惠,直接减少组织的资金支出;对于捐赠者的优惠,使得捐赠者更容易接受对社会组织捐赠。

  三、扶持安徽社会组织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1.财政扶持方面,扩大政府服务购买。逐步转变政府职能,使得公共服务的提供更大范围地向社会组织倾斜。政府通过对社会组织费用的支付,扩大政府服务购买。具体的政府购买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第一,政府提供相应的补贴或经费,将一些社会事务交付社会组织处理;第二,实行项目发包的方式,由社会组织承包社会服务事项的完成;第三,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出社会组织来完成服务事项。通过对购买服务范围和方式的界定,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政府拨款体系,清除社会组织的发展阻碍。

  2.税收扶持方面,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第一,调整税收优惠的享有范围。随着市场经济方式的多元化,社会组织逐步向依靠自身的经营性收入发展模式转换,对于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标准的界定应随具体形式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对于其不影响本质的经营性活动给予税收扶持。第二,调整有关捐赠税款的减免政策。首先,扣除额幅度的调整。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通过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可扣除额仅局限在较小的比例范围内,对于公益性、社会性较强的捐赠可考虑适当扩大扣除额幅度。

  3.完善社会组织相关的财税法律。建立针对社会组织的独立财税制度。第一,完善财政拨款和政府购买制度;第二,设立免税资格认证制度,对于符合免税规定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捐赠免税认证;第三,社会组织的财税监管制度。严格监管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活动,社会服务活动,对其纳税额实施合理评估。

  阅读期刊:《财贸研究

  《财贸研究》(双月刊)创刊于1980年,由安徽财经大学主办。是一份面向国内外读者的综合性经济理论刊物,由安徽财经大学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创刊至今,刊物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学术性、时代性、创新性和超前性特点,为理论研究和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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