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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与对策电子档案开放利用中信息安全保障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5-01-22 14:33:35更新时间:2015-01-22 14:34:09 1

  【摘 要】目前,我国的档案管理由于管理过程的不完善,使得信息档案的安全问题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电子档案的使用也需要在管理法规上加强管理措施,极力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档案部门及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建设,构建一个完整的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信息管理体系,应该在各方面都全面发展。

  【关键词】科技进步与对策,电子档案,开放利用,信息安全

  前言:档案是了解当今社会信息的主要来源,也是其价值的最终体现。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档案已经在档案事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也是未来档案事业的必然趋势。电子档案信息的安全保障贯穿于整个档案的利用中,很多专家对电子档案中涉及的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资金等问做出了深刻的讨论,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电子档案信息的发展现状

  都说网络是把“双刃剑”,但是由于网络本身具有共享性,所以给电子档案带来了一定的危险。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档案利用中信息安全保障问题已经成为了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自从出现文字开始就有了档案,档案的发明使用,是为了方便我们自己。档案的价值是潜在的,档案的开发利用就是为了实现自身的价值。所以我们必须电子档案的开发利用中时刻注意安全问题,建立科学的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电子档案的价值。

  二、电子信息档案开放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

  电子档案信息安全保障是对档案信息系统的使用功能以及使用效率进行保护的一个过程。它的形成主要源自于环境、技术的测试能力和保护能力。目前电子档案的安全保障主要存在以下不足。规章制度不健全,档案信息没有很好的保护能力;没有统一标准,档案信息缺乏执行力;安全意识差,工作人员没有安全意识;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差,档案信息管理缺乏专业性;电子信息技术差,数字化信息技术没有有效的依据。

  (二)安全保障存在滞后性

  电子档案的建设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全国的档案部门虽然已经建立了很多规模大小不等的数据库,但都为各自所用,没有统一的规章制度和治理标准,而且多数还属于较低水平的设施建设不符合统一标准。电子档案管理的不规范化,是电子信息档案存在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计算机网络技术本身就存在滞后性,因为网络技术本身是在不断使用中发展的,只有不断的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推动着安全保障系统的发展,所以网络技术是滞后,也正是这种滞后的存在使电子档案的安全具有巨大的隐患。

  然后是相关电子档案的法律法规存在滞后性,主要表现在信息有关法律和档案有关法律没有有效的结合。在90年代初期,随着大量的有关文件出台,国家对有关文件中出现是的问题有颁布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为了解决计算机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此颁布一些列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可以看出,法律制定的颁布时间与档案信息安全体系的建设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

  档案安全管理的滞后性主要表现在电子档案信息管理人员和领导层管理人员缺乏安全意识上,甚至有些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安全培训,所以对电子档案的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严重缺乏执行力。同时电子档案信息管理没有专业的工作人员,所以在技术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在整个电子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只有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才能使电子信息档案的管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三、保障电子档案信息安全的措施

  (一)着力建设电子档案的基础环境

  基础环境包括基础设施、硬件条件以及人为环境。基础设施和硬件条件主要是为了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的产生主要包括网络设备或是计算机其他硬件的损坏,或是由于遭受地震等一些列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破坏,所以建立异地档案备份是档案管理工作重要内容之一。人为环境就是档案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法律规定制度,积极防御危险,首先从思想上认识到电子档案带给人们方便的重要性。同时还要为人为环境的建立培养社会各界人士的档案意识,以及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素养,严重杜绝因为大意造成的信息泄露,从而为电子档案的信息安全保障奠定良好的基石。

  (二)在网络系统上加大建设力度

  网络安全涉及的内容是十分广泛的,从广义上来讲,主要包括身份认证技术、安全管理技术、漏洞检测技术、病毒查杀技术等。这些技术都是通过网络安全手段综合利用,开发具有自身价值的软件设备,这样一来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带给电子档案的危害。

  (三)努力保障信息安全问题

  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问题,主要从档案信息法律制定、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三个方面考虑。档案信息的标准化,主要体现在有关档案法律的制定上。国家和地方机构在制定法律时应考虑到档案信息的各个环节,在网络大环境下有很多电子档案信息都面临着巨大威胁,所以制定具体的法律标准是从根本上保障信息安全的一种有效方式。在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模式下,要制定不同的工作制度,保证一人一机一岗的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提高电子档案信息的规范性,保障电子信息档案安全

  结束语:总体来说档案信息的安全保障应该从具有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开始,用完善的管理制度完成统一指导,并利用科学的技术手段来构建档案系统的安全。在完善体系的同时还要着重培养相关档案人员,使在以后的发展中电子档案可以发展的更好。档案的安全问题是我国目前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在传统档案与电子档案共存的情况下,只有不断完善我国的档案安全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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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马仁杰,徐燕.信息伦理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利用面临的新挑战[J].浙江档案,2012,01(09):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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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张海霞.当前我国档案信息资源开放利用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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