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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2014-09-28 14:38:04更新时间:2014-09-28 14:40:23 1

新疆艺术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是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是全国六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学院立足新疆并面向全国招收和培养各类艺术人才,是教育部规定的三十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

  学院的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新疆艺术学校。1960年升格为新疆艺术学院。1962年又调整为新疆艺术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恢复成立新疆艺术学院。2002年学院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随机性水平评估”的合格验收.

  教学成果

  新疆艺术学院为自治区培养输送了一批音乐、美术、戏剧、舞蹈专业和创作人才。毕业生中少数民族占总数的70%以上。他们分布在全疆各级表演团体和文化教育部门,有的成为独奏、独唱、独舞的著名演奏员,有的已成为自治区优秀专家、画家和创作人员,可谓桃李布天山。

  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学院成功地构建了新疆民族艺术教育的完整体系,重视将独特的地缘优势和艺术资源优势转化为科研和教学优势,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艺术人才8000余名,就业率一直在85%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新疆艺术家的摇篮”。毕业生主要分布在新疆及内地的艺术表演团体、新闻传播媒体单位、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机构和大中专院校。在自治区的文化艺术事业领域中,他们中的大部分已成为了业务骨干,其中不乏在教学、科研、表演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2000年国家教育部授予学院“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2年学院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验收。2007年6月,学院又迎来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顺利完成了评估各项验收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绩。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

  学院在教学实践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木卡姆教学与研究”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全国第二届民族乐器演奏比赛获政府艺术最高奖“文华奖”金奖和银奖;中国原声态民歌大赛获金奖;在“桃李杯”、“CCTV舞蹈大赛”、“全国舞蹈大赛”、“荷花奖”等全国舞蹈赛事中获得30余项大奖;全国第七届舞蹈大赛获文华舞蹈节目表演奖、创作奖及优秀奖各一项;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5项;在第二届中国影视与时尚造型艺术精英大赛中获得“金蝴蝶”金、银、铜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典上,学院美术系受中央代表团委托设计了民族团结大鼎,同时学院获自治区50周年大庆组织活动先进单位称号;《维吾尔民间音乐集粹》(CD四张)正式出版并获得第二届新疆音像电子出版物一等奖;在第十届全国油画展新疆区入选作品中,近一半为学院师生所创作等等。[1]

  对外交流

  1990年新疆艺术学院发起,与自治区有关单位联合主办了“新疆首届丝路之花舞蹈大奖赛”和“新疆首届丝路之花舞蹈理论研讨会”,为促进新疆舞蹈艺术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艺术界的好评。新疆艺术学院已同哈萨克斯坦国立戏剧美术学院、女子师范学院进行了有益的交往,并聘请了哈萨克斯坦国立戏剧美术学院两位专家教授来院访问讲学。学院舞蹈系、音乐系学生还经常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接待外宾的民族歌舞演出任务。与此同时,曾多次派出专家、教授等高级访问学者出访美国、俄罗斯、日本、东欧和港澳地区进行访问讲学,举办画展等艺术交流活动。还组织学生到日本、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进行民族歌舞演出。

  新疆艺术学院古装走秀亮相中亚大学生艺术节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韩国、日本、阿富汗、泰国、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遵照艺术专门人才培养的规律,结合教育部强化实践教学的要

  新疆艺术学院求,狠抓艺术实践和展演活动,多次受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委托,承担大型演出任务,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的传播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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