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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存在什么问题

发布时间:2016-08-23 14:06:02更新时间:2016-08-24 08:53:45 1

  农机购置补贴是政府为了调控社会公共需求的资源配置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利用相应的财政资金进行分配的一种补贴手段,为了进一步满足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社会公共需求,弥补社会资金投入农机困难的市场缺陷,提供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

时代农机

  摘要:我国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实施开始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了,从整体来看其获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现行补贴这种模式在发展的同时也随之出现了很多问题,因此依法开展相关的补贴工作是目前依法治理农机的一个关键要求,本文主要深入研究了农机补贴政策在制定和实施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对与之相对应对策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法律依据实践研究

  1.2内涵

  我国所实行的补贴是一种财政引导政策,同时也是一种产业政策,从广义上来看,补贴主要包括现金形式的、信贷形式的、技术转移优惠等形式。而从狭义角度来看,其实主要体现在现金补贴上。因此,根据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文件),对农机购置补贴的内涵,我们将其定义为中央财政预算内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按照一定的比例用于补贴农民个人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来购买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发展和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且经农机鉴定机构检测合格的农业机械的一种财政支持手段,并对补贴的方式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2现行补贴政策坚持的原则

  在对现行补贴资金进行安排的时候,首先要做的是明确重点,遵循有进有退的原则,这也要根据地方的农业实际情况来定,对农作物生产环节当中迫切需要的插秧机以及相关的农业机械,按照实际需求实行相关的优惠,对一些省内基本达到饱和的农业机械,让其逐渐退出农机补贴的范围。这样就可以有效的控制农机补贴资金的转向,达到优农惠农的目的,让农机补贴的资金真正的服务于广大农户。

  再有就是要坚持节约环保的原则,这也是我国始终倡导的准则之一,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非常严重,而农业经济的发展所需要的大型机械非常多,也会造成相应的环境污染,所以我们要在推进农机建设的基础上,积极的推广一些安全可靠的、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农业机械的先进性也逐渐提升上来,这对于我国的环境保护来说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

  还有一点就是要始终坚持农机补贴政策的稳定,对资金的总量要时刻予以控制,这一点对于农机补贴政策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在2010年就实行了农机补贴政策的按比例定额补贴政策,财政方面所补贴的资金按照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计划性的控制,所有的资金控制都是非常合理的,一旦超出了计划的资金量,政府是不予以补充的。

  3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法律法规相对比较缺乏

  我国对于农机补贴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下文简称《促进法》),这一法律使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生了重大转变。《促进法》规定,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要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相应的补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我国对农业机械化的扶持措施。此外,还进一步强调了各级政府的责任,在法律框架下的政府能够有效的引导农业机械的发展,提高了我国农业劳动的生产效率,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促进法中并没有对不同的资金在各级财政中的具体份额进行说明,而且在农机购置补贴方面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补贴政策的落实还需要各级部门尤其是财政部门的协调才能够做到,如果各部门之间没有协调好的话,农机扶持政策的资金就会很难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3.2体系不是很完善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对农机管理部门的约束上,缺乏对他们的有效管理,使他们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自从有了农机补贴政策,农机补贴产品的价格问题相对比较突出,很多农机部门为了占有国家投入的农机补贴资金,采取很多不正当的手段,部分补贴产品的价格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已成不争的事实,虚报价格,高套补贴,低价倾销,有补贴涨价,无补贴降价等等。还有我国的经销商管理办法中曾规定同一个中标的企业一个县城只允许有一个经销商,但是从实际的落实情况来看并不是这样的,一个县就有五六个经销商,经销商多了,恶性竞争必然会出现,这对农机补贴政策的推广有百害无一利。国家的好政策执行起来偏差太大,究其原因一是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二是体系不完善,制度有漏洞,管理不力,给部分人可乘之机。

  4政策存在问题的对策

  要求所有的政策都要做到具体化,其实落实农机补贴政策的根本就是落实农机补贴的资金项目。现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农机补贴政策都是通过法律来实现的,这样可以确保农机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法律性,我国本身就是一个法制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根本,因此对于农机补贴政策来说也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将法律当中的相关规定逐渐的转化为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不断的完善农机补贴政策体系。此外,还要适当的节约每一年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和执行的成本,加强对相关农机管理部门的约束,加强对厂商的约束,要求农户只能在政府指定的补贴产品经销商处购买农机设备,才能够享受国家的农机补贴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的促进我国农机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刘汉文,陈斯蓉,郭娟.WTO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J].湖北农机化,2003(5):23

  [2]张耀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分析与实践[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7.

  阅读期刊:《时代农机

  《时代农机》(原名:湖南农机)创刊于1974年,由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主办。《时代农机》的宗旨是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传播农机科技,发布行业信息,推荐典型经验,跟踪国际态势,探讨农业发展,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严格遵循“严谨,唯实,优质”的方针,力求体现“高层次”,“跨学科”,“开放性”,“理论性”,“权威性”,“指导性”,“实用性”等特色,立足湖北,面向全国,为我国农业发展探讨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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