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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学报机动车年检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发布时间:2015-12-01 15:53:55更新时间:2015-12-01 15:56:40 1

  机动车是人们工作和生活中常用的一种交通工具,不论是人们出行还是拉载货物都会用到不同的机动车,机动车的年检也是必做的一件事。本文是一篇长安大学学报投稿的论文范文,主要论述了机动车年检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摘 要 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对机动车高度依赖,而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逐年递增,社会风险也不断加大,现有的机动车年检制度滞后于时代变迁,不能有效达成预防风险的制度目的。本文旨在立足国情探究我们的机动车年检制度应当做出怎样的改革与创新才能适应社会发展。

  关键词 机动车,年检制度,高效便民

  作者简介:李安坤、吴羽涵、肖璐、付学理,西南政法大学。

  机动车年检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已逾10年,在此期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不断攀升,科技水平不断进步,制度落后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矛盾不断凸显。机动车检测制度在我国制度体系中是否还应存留,抑或是要作出怎样的改变等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学者陶阳表达了保留机动车年检制度,将部分年检权力交给市场的观点 。与此相反的是,武汉大学社会学者尚重生指出,随着条件的逐渐成熟,应当逐步探索取消车检制度。华中科技大学教授王国华认为,对于非营运轿车从放宽时限到最终取消车检制度,应该是大势所趋,因为非营运轿车的车检更多体现的是“对自己负责” 。伴随汽车社会时代的全面到来和机动车年检社会化的趋势,研究我国机动车年检制度应往何处去对于建立服务型政府,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长安大学学报投稿

  2004年,机动车年检制度正式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确立,但紧接着在我国经济腾飞的10年,即使机动车数量由2004年的1.07亿辆骤增至2.64亿辆,机动车年检制度却一直没有适时变化,直至2014年4月29日,公安部颁布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消解我国机动车年检制度的现有弊端。我们对新出台的《意见》取得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各方所提出的意见进行收集,运用文献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调研社会各界提出的建议与意见以及法律有关条文和规定。通过对机动车年检制度改革这一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希冀能对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进一步深化、车主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和对车辆检测权力的规范有所裨益。

  一、 机动车年检新政

  尽管机动车年检制度频仍做出改变试图适应社会需求,但在人民眼中和媒体笔下却仍不能免去“走过场”的评价。在公安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召开的电视会议上,有关部门透露,我国“平均每年检验汽车7000多万辆次,及时发现严重安全隐患车辆300多万辆,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透过这些官方数据,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公众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更多的是车检中的丛生乱象:检测机构服务态度差、排队候检时间长、非法检车**大量存在、检测作用被回避、收费与实效不相符等。这些问题正逐渐取代原有的预防风险、保障行驶安全的作用而成为群众心中车检的特征。

  面对机动车年检制度的诸多漏洞,《意见》提出了18项深化车检体制机制改革的措施,从严格资质管理、规范检验行为、改进便民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入手,杜绝行政权力关联导致机动车检测市场遭扭曲的情形。为了研究改革后机动车年检制度的效果我们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对黑龙江、上海、重庆、湖南、安徽五个地区中与机动车年检制度最为密切相关的四个社会群体:交通警察、车检所工作人员、4S店人员、机动车主为调查对象,根据调查了解到的他们对于改革后的现行机动车年检制度的看法以及他们的实际体验做出调研报告。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参与问卷调查的主体80%以上表示我国机动车年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改善,76.63%的行政相对人表示机动车年检制度对自己没有帮助,表面机动车年检的新规定尚未起到全面的作用,至少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希望克服的现存的问题和弊端只有部分得到解决,而高效便民的部分仍未完全实现。参与问卷调查的主体还认为建立管理监督的统一平台,将机动车年检主体资格向市场开放,针对车辆检测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服务态度进行培训,向所有相关主体普及法律知识等建议,我们认为这些措施是下一步改革中可供科学实行的措施。

  《意见》在遵循合法、合理的基本前提下,无一不体现出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追求。其提出的措施中,第一,严格资质管理是在厘清权力与市场的边界,贯彻合法与合理原则,禁止行政机关开办机动车检测机构,剔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亲属在机动车检测市场中的利益联系,从而使得行政权力与机动车检测的市场利益“脱钩”,避免行政垄断或是个人利益阻碍制度职能;第二,规范检验行政是在实现程序正当,检测机构在获得检验资格和做出合格报告的标准更加细化和严格,此类的行政许可的做出要于法有据,而整个流程和人员的详细工作更要公开透明,接受更广泛的监督;第三,改进便民服务是在追求高效便民,无论是新车6年免上线车检,还是省级行政区域的异地车检、网上预约随到随检的开放都是在合法合理的限度内追求行政效率的提升,切实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车检;第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追责制度旨在坚持权责统一的要求,既然检验机构获得了授权进行机动车检测的工作,那么对其工作中的问题导致安全检验未能发挥保障的效能,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追究机构的行政责任和直接相关人员的刑事和行政责任。

  从上述可以看出机动车新政有效的加强了对车检的检验监管,规范检验行为,把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有利于保障机动车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革措施推进了检测机构社会化和市场化步伐,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检车需求。新政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职责,加大对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力度,强化了政府便民为民的服务意识,并提高了依法治国的建设水平,对保证交通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尽管机动车年检新政的出台大大推动了我国机动车年检制度的发展,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意见》只是对构建高质量的机动车年检制度做出初步改革,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检车需要相比,与高效便民的车检制度理念相较,我国改革后的机动车年检制度尚有许多可为空间。《意见》引领了车检制度的改革完善,但其具体实施还需要有关实施细则的制定、相关标准的修订、信息系统的升级以及高质量的培训等保障顺利实施,以实现立法初衷。
  相关期刊简介:《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ISSN1671-6248,CN61-1391/C)创刊于1999年,原刊名为《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刊名变更为《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长安大学主办、教育部主管的权威性学术刊物。杂志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出版法律法规,主要反映交通运输经济与管理方面的科研创新,兼顾文、史、哲、法等学科的发展动态,为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服务,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2002、2003年,《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连续2年被评选为全国理工农医院校社科学报优秀期刊,2006年被评为陕西省优秀社科学报和全国质量进步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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