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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称论文范文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2015-10-09 15:32:32更新时间:2015-10-09 15:35:14 1

  法律是各个国家对公民的一项保障和约束政策,法治建设也是现如今国家的重点关注政策之一。那么法治政府建设有什么意义呢?当前的法治建设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呢?本文是一篇律师职称论文范文,主要论述了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摘 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也是政府自身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政府职能以及执法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细化、强力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措施加以改进,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关键词:法治,政府,民主,政府职能,队伍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

  法治政府就是依据宪法和法律对政府权力的获取、组织、行使进行规范、制约和保障,使政府按照法治理念、原则、精神和法律制度规范运作,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要求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建设法治政府,政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可以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从而保障公民各方面的权益。法治与民主具有天然的联系,建设法治政府可以调和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冲突,从体制、机制、程序上规范民主、发展民主、保障民主,实现民主政治。

  2.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必须建立法制化的公共服务竞争机制,就必须运用法律来规范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比如,我们现在的市场秩序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现象大量存在,这些就需要政府严格执法,规范市场秩序,出台严厉的法律治理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

  当前,我国进入到改革的深水区和攻坚区,触及深层次的矛盾和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处理好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建设法治政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

  4.是政府自身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举措

  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滋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建设法治政府,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不仅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

  5.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

  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工程。只有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才能不仅使体现为人民意志和党的主张相统一的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使立法做出的“分配正义”得到实现,而且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的历史起点上,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法律实施上来。从而通过进一步加大执法司法工作的力度,切实解决法治建设中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司法不公等问题,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立在更加坚实的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文化的基础之上。

  二、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们国家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立法进程不断地加快,公民的法治观念也得到了很大提升,但法治政府建设仍然面临很多问题。

  1.行政立法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些年来,我国行政立法工作发展较快,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但在许多领域,还存在法律“空白”,存在着无法可依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还存在着法律、法规相互“打架”,下位法超越上位法,规范性文件违法制定等现象。尤其是行政程序法还未正式出台,迫切需要通过程序角度切入,将现代法治行政所要求的公开、参与、理性、责任等核心要素具体化、程序化。

  2.行政执法缺乏完善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是制约,并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孟德斯鸠曾经指出,一切有权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为止。因此,制约和规范行政权除了需要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以外,监督制约机制也非常重要。但目前为止,我国法律规定了国家机关必须向权力机关负责报告,也规定了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一个监督、监察职能,基本上形成了一些法治监督体系,但是很多制度都是相应的实施细则没有建立和完善,使监督不能完全有效地进行。此外,政党、政协、人民团体还有社会舆论对政府、公务员的一些监督缺乏法律保障,力度还远远不够。

  3.政府职能与法治政府建设还不适应不配套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要区分明确;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权限要区分明确。但直到现在,政府职能还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如一些地方政府还在替企业征地、建厂,还在为企业贷款提供银行贷款担保。近两年中央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市、县级政府积极响应,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切实精简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审批服务质量,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实际**行政审批事项时,申请人仍普遍反映一些省级行政审批部门仍然死死抱住审批权不肯精简、下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   4.执法队伍建设还没有达到法治政府的要求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要有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但近年来行政机关的权力与利益仍没有完全脱钩,一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把权力当成机关、个人谋取利益的手段,以这些现象为代表的趋利行政行为严重扭曲了依法行政既定的目标追求,不仅降低了行政工作的效率,还产生了大量的行政违法行为,使依法行政失去了应有的公平性和恰当性。而从选人用人来看,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在招录工作人员时,往往存在重学历,轻能力;重对口专业,轻法律素质;重考试分数,轻真才实学的现象。干部提拔任用时,过分强调“唯票选人”的片面用人标准,一些不干事、搅和事、老好人的庸才,一些不懂法、不守法,甚至敢于违法的“能人”被选拔到领导岗位。

  三、建设法治政府的几点思考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实现这一目标,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

  法治政府是以民主制度作为基石的。法治的“治”不是制度的“制”,法治并不简单的是法律秩序,光有规矩,光会听话,不是法治。否则,古代那么多“严刑峻法”,那也是法治,秦始皇“焚书坑儒”,也是法治。法治的前提和基石必须是民主政治,没有民主就谈不上真正的法治,没有民主就是专制,只有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体制下才有可能有法治。所以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以此构建法治政府的基础。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细化

  要改变当下法治政府建设举措简略、粗糙,多宏观原则性的规定、少操作性制度安排的现状,确保以后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具备切实可行的措施。要按照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这些任务要有效分解,确定责任归属,明确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标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要通过加强司法监督、人大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功能等方式,形成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外部压力。同时,要尽快进行顶层设计,建立全国性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并以此为依据,加强考评。

  3.强力转变行政管理职能

  坚决实行政企分开,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解决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特别是在经济管理上,要强化“看不见的手”,弱化“看得见的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做到凡是市场能运作的,政府不包揽;凡是企业能自主经营的,政府不干预;凡是该社会**的,政府不插手;凡事能由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领域,政府尽快退出,真正做到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

  4.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政府将自身置于法律框架之下,政府要退出市场经营活动,划定自己的职权范围,并用法律来明确市场主体的产权关系、交换关系和竞争关系。政府要创造一个稳定的、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让各经济主体自我竞争、自我发展。同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法律是社会的普遍行为准则,就是最好的调节器,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的有力保障。各种利益关系要依法调节和解决,社会管理要依法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信访不信法等问题,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5.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4年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显示,自2000年以来,因执法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群体性事件总数的19.9%。因此,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自觉遵守职业纪律;要紧紧围绕执法能力建设这一重点,在提高合法行政能力的同时,注重提高执法人员合理执法、公正执法的能力;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这一环节,在执法中真正做到尽职尽责、严格执法,既不会不作为,也不会滥作为,争取行政执法最大的社会效果。

  参考文献:

  [1]杨平.对法治政府的理解[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1).

  [2]周异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思考[J].理论视野,2015(1).
  律师职称论文发表期刊推荐《中国青年研究》杂志是由共青团中央主管,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研究青年与青年社会发展问题的学术理论月刊,是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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