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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论文发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分析

发布时间:2011-02-26 09:59:26更新时间:2019-11-29 14:18:49 1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分析

  程传花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中最总要、最复杂的合同。它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标的物复杂、价格高、涉及关系广,是施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关键,是保证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必要保证。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市场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工程施工合同明确了工期、质量、规模和范围、价格等内容,是合同双方实施经济活动的依据。

  2、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约束双方按时、按质、按量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合同权益,保障正常的工程施工秩序。

  3、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双方的行为准则。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任何工程问题和争执首先都要按合同解决。

  4、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

  5、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应对国际竞争的需要。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2.1.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发包单位涉及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合同;承包单位则涉及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租赁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形成建设工程合同体系,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成为体系的主干。

  2.2.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实施必须循序渐近地进行,所以履约方式也表现出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要随时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地管理,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2.3.合同的多变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内容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性,其管理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文本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等。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情况及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约定合同价款结算方式、时间;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明确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及风险系数;高度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同时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合理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2、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合同等价有偿的原则,避免在合同签订时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发承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自己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发包方的义务,对发包方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发包方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发包方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发包方身上。由于市场处于买方市场.发包方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发包方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二是可以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发包方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承包方权益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风险较少,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实现承包方签订一个有利合同的目标。

  三是抓住重点、要点,选择就重避轻的原则。合同谈判中,对于价格、工期、违约索赔等主要条款不能无原则放弃,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说服对方,依法办事,依科学办事。而对于文物保护费、临建费等小费用条款在原则确定的情况下,可按发包方的意见达成共识。

  四是坚持时效性和舍远求近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项目建设期越长,对企业的成本影响越大。工程款回收越早,企业的成本回收越早,利润实现越早,合同实施的风险也就越小。总之放弃权力等于自杀,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我们任何承包方都应坚持的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4、施工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和程序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管理流程,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程序和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招标信息的跟踪、招投标资料的分析、中标情况的汇总、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分析、签订、用印、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违约、中止、解除、终止等。除了总公司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设立分公司的企业,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增加自己的管理制度,这样可使合同管理的细节有章可循,有案可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和盲目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5、施工单位要加强合同管理,必须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分公司或项目部应设立合同管理岗位,应由专人专责管理。在人员配备上,让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签合同。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发包方负责起草,发包方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方的风险责任条款和发包方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方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因此承包方必须建立工程合约部,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证。同时要求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其它各种人员(或部门)都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

  6、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设工程施工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工期长,涉及面广,环节多,受影响的因素多而复杂,时刻都可能冒出这样或那样的签证。如图纸变更签证;材料代用及其他签证等。签证是计算预算外费用的原始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现场签证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注重现场签证的时间性、准确性、合法合理性及操作性。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证必须明确、及时。签证内容、手续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根据建设施工合同持续时间长,标的额度比较大,而且合同履行过程中干扰事件和市场因素多变,变更、增补合同和施工签证频繁等特点,施工企业要指导项目部加强签证管理,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原始凭证。这是减少合同双方纷争和施工企业经济损失的惟一途径,也是合法合理转移合同风险的主要手段,更是合同当事人保护自身权益的最好办法。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7、策划合同执行战略。施工单位对重要的、对信誉有重大影响的创牌子工程、大型、特大型工程、准备新发展业务地区的工程,必须全力保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优先考虑。对明显亏损的工程,特别是单位难以承受的亏损,或发包方资信不好,难以继续合作,有时不惜以撕毁合同来解决问题。有时主动地中止合同,比继续执行一份合同的损失要小。特别当已跌入“陷井”中,合同不利,而且风险已经发生时。在施工中,施工单位由于非自己责任引起费用增加和工期拖延而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而发包方不予解决时,施工单位可以通过控制进度,直接或间接地表达履约热情和积极性,向发包方施加压力和影响以求得合理的解决。通常工程结束,交付给发包方,则施工方的索赔主动权就没有了。

  8、认真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丰富,真实地反映了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能够总结和归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

  同时,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实现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谈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标。

  结束语;总之,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要在高度重视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经验,提高管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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