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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09 14:16:18更新时间:2013-11-09 14:16:56 1

  摘要:进一步加强边检执法服务督察,有效提升边检服务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当前,在边检执法服务督察工作中,督察氛围正在形成,督察渠道逐步拓宽,督察力量明显加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检查员接受督察意识需进一步加强,督察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督察工作方式需进一步创新等。要进一步加强边检执法服务督察,有效提升边检服务水平,亟需加强督察队伍建设,提升督察工作质量,完善督察工作机制,规范督察工作行为,创新督察工作形式,提升督察效能,从而有效提升广大官兵边检执法服务工作水平,促进我国以提高边检服务水平为中心的边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键词:边检,执法服务督察工作,问题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及普法工作的逐步深入,广大出入境旅客的主体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普遍增强,对边检执法执勤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进一步加强边检执法服务督察,确保边防检查各项执法执勤服务工作规范有序,从而进一步提升边检服务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就此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边检执法服务督察工作现状

  (一)督察氛围正在形成

  当前,随着督察工作的逐步深入,广大边检官兵接受服从督察、完善提高自我的观念在逐步形成,主要体现在“三个转变”,由执勤科队规避督察向接受督察转变,理念更加成熟;由督察部门单一力量开展督察向法制、督察、业务、纪检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督察转变,触角更加深入;由对执法服务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督察向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督察转变,链条更加完整。全员督察的氛围初步形成。

  (二)督察渠道逐步拓宽

  在边检执法服务督察中,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推行警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实行督察勤务随机派位,利用现场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定期走访征询意见和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多种手段相辅助的督察模式,构建起立体化交叉督察体系,执法服务督察的渠道更加广泛、形式更加多样。

  (三)督察力量明显加强

  在边检机关内部,建立起在纪委统一领导下,由纪检、督察、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督察工作机制,分散力量得到全面整合。在外部,形成了上级部门下派督察、各类媒体高度关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督察工作格局,外部力量得到充分凝聚,为督察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强大的力量源泉。

  二、当前边检执法服务督察工作中的问题

  近年来,边防检查执法服务督察工作不断进步,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督察组全面深入边防检查执法服务工作一线,及时帮助部队发现问题,查出隐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诸多实际因素也影响和制约着督察工作的有效发展:

  (一)接受督察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个别基层科队对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少数检查员甚至个别执勤科队领导认为自己在一线执勤,工作辛苦,却还要受督察和监控,对督察工作易产生消极应付情绪,不愿主动接受。部分人员在执法服务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有的执勤科队为了评选先进,害怕揭短亮丑,对现场督察存在抵触遮掩心里。

  (二)督察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督察工作虽然初步形成了一套机制,但从实际运行效果看,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特别是与日趋繁重的边防检查工作配套不紧密、结合不完整、衔接不严密。在督察的过程中,注重显形问题的查处,忽视隐形苗头的防范;注重实体性监督,忽视程序性监督。

  (三)督察工作方式需进一步创新

  在督察工作方法和手段上,形成了一套有效措施,对提升执法服务规范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具体运用中仍存在创新不够的问题。一些督察部门和人员往往形成固定模式、习惯做法,降低执法服务督察工作的效力。

  三、加强边检执法服务督察工作的几点对策

  当前,要进一步加强边检执法服务督察,有效提升边检服务水平,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督察队伍建设,提升督察质量

  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建立一支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的督察队伍,是提升督察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和根本途径。一要加强督察队伍专业素质建设。督察人员要注重加强自身督察业务以及边防检查业务知识和服务理论的学习研究,熟悉掌握各类制度规范,不断提高个人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专业督察素养,确保开展督察工作有理有据有实效。要广泛开展各个层面、各种类型的督察业务培训班、研讨会,促进各地区、各单位督察工作知识、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特别是要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业务学习与交流,对他们长期积累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全面拓展督察视野,有效提升督察队伍自身专业素质水平。二要有效提高广大督察工作人员的法学素养和执法能力。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力度,通过定期组织督察人员参加相关法制讲座、聘请法律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全面激发广大督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广大督察工作人员的法学素养和执法能力,为他们构筑一道法律至上的思想防线,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务法律的观念,从而有效增强督察队伍的“软实力”,努力打造一支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全面过硬的督察队伍。三要注重经验积累。督察人员要坚持经常性的探索思考和分析归纳,认真总结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零散的、表面的、具体的问题,善于以小见大,由表及里,不断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督察工作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四要加强督察人员思想建设,始终保持优良作风。督察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任何情况下都要讲真话、求真相、办真事,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投入到督察工作中。要经常性地深入基层一线,加强与执勤人员的工作交流和情感沟通,及时消除基层官兵对督察工作的误解和偏见,最大限度赢得官兵对督察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形成党委充分倚重督察队伍、官兵信任支持督察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完善督察工作机制,规范督察行为

  要建立统一领导、参与广泛、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督察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执法服务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一要构建“大督察”模式。建立在纪委统一领导下的警务督察、执法督察、勤务督察、纪检监督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工作协调机制,把督察目标、任务、权责细化分解,实现人力资源互补,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定期组织各部门召开例会,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交流,认真研究分析部队执法服务工作形势,各部门上下联动、协同作战、步调一致,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要拓展督察工作方式。围绕中心任务推进、重大活动部署、党委决策意图落实,积极推进蹲点式督察、巡查式督察、跟踪式督察、随警式督察、暗访式督察、视频式督察、细节式督察等多种督察形式,通过全面督察、专项检查、实时抽查、明察暗访、录像回放等形式相结合、相补充,确保督察工作无死角、无盲区。三要规范督察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完善督察工作规范,明确在业务工作、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检查督导重点,确定督察的内容、范围和频率,确保开展督察有规可循、有据可依,不断提升督察工作的专业化、勤务化运行水平,以督察工作的规范化、定式化,促进业务建设的连续性和服务工作的稳定性。

  (三)创新督察工作形式,提升督察效能

  随着边检执法执勤任务日益繁重,服务工作标准不断提高,各级对讲效率、重落实、求实效的认同度和追求度越来越高,对创新督察方式、提升工作质量的要求更加紧迫。一要创新督察理念。要全面拓展督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既要将上级的意图和决策传达到一线,也要把基层的实情和困难反馈给领导;既要能够发现问题,也要帮助解决问题;既要敢于发现纠正弱点,又要善于挖掘推广亮点。在辅助党委决策、连贯推进工作、服务基层一线中,逐步增强基层官兵对督察工作的理解度、重视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切实使督察工作真正得到各级认可、惠及基层一线。二要创新督察手段。要充分运用电子监控网络、服务评价器、服务质量监测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一线执法服务工作的动态化、实时化、精确化督察,不断提高督察工作实效。要广泛发动出入境旅客、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等各种力量,把各类执勤岗位、各个执勤人员都纳入视野,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时制的监督,全面拓展督察工作范围,延伸督察工作触角。三要创新督察方式。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随时向一线执勤人员编发短小而具体、生动而直白的小提醒,通过柔性提示警醒官兵时刻注意规范自身的言行举止,让执勤官兵切身感受到督察不处不在、无时不有,帮助官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有效提升广大官兵边检执法服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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