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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如何解决我国收入分配问题

发布时间:2011-02-26 09:58:52更新时间:2011-02-26 09:58:52 1

当前,中央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但近年来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就指出,“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本文对如何解决该问题提出几点看法。
  一、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必然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很快,绝大多数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约75%的居民初步过上小康生活,13%的居民接近小康水平。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6元增长为2003年的2622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提高了4.5倍;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人由343.4元提高到8472.2元,提高了4.1倍。1979年到2003年24年间,城镇和乡村居民家庭的人均收人,分别以年平均6.8%和7.1%的速度增长,消费水平以年平均6.2%和6.4%的速度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提高的速度,不仅远高于我国改革开放前,也远高于高收入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但与此同时,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的趋势,也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重大社会现实问题。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全国居民基尼系数,1978年为0.16,1990年达到0.343,1995年为0.389,2000年为0.397,尔后继续上升,2001年超过国际警戒线的0.4,为0.459,2002年达到0.465,2003年达到0.458。这一差距已远远超过法、德、意、英等欧洲经济发达国家,也高于日本和美国。居民收入差距为什么会不断扩大?居民之间收入差距一定程度的扩大,带有一定的必然性。过去,我国收入分配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倾向,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理论上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实际上要打很大的折扣。害怕发展多种经济,完全排除要素分配。这样的体制矛盾较少,但不能充分调动人们发展经济、施展才能的积极性,阻碍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调整产业制结构,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引进外资,扩大对外开放,突破了原来平均的格局,必然带来收入分配差距一定程度的扩大。这种状况,从总体上看,说明过去被压抑的潜在的发展生产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被调动起来了。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者之间的智力和体力水平、劳动能力、工作机遇、家庭赡养人口数的不同而形成的差别,因社会分工和各劳动单位的基础和条件不同而形成的差别,以及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自然、历史条件和综合环境不同带来的差别而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收入差别,是难以完全避免的。收入差距中,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健康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部分,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要求的,是积极因素,必须肯定,并加以积极保护。然而,在我国目前人们的收入差别中,包含着许多不正常的、违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和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东西,已经超过全面健康发展所能允许的限度。
  二、造成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主要原因
  (一)体制不完善造成的差距。如一些行业搞垄断性经营,取得了过高收入。
  (二)地域差别造成的差距。由于区位环境、历史文化、基础条件、人口素质、生产力水平等差异以及政策因素,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从总体上看,东部地区发展较快,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较慢。
  (三)再分配手段不完善造成的差距。目前的再分配领域中,无论是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还是对低收入者的保护都还不完善,致使初次分配中形成的较大差距缓解比较慢。
  (四)非法收入造成的差距。由于管理的疏漏和一些现行政策法规的不完善、不配套,给非法收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特别是存在着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严重腐败问题,以及利用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偷税漏税、投机欺诈等各种非法手段获取高额收入等现象。
  三、调节收入分配政策的几建议
  (一)、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
  1、打破行业垄断。对于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国家制定工资指导线,加强对工资福利过高、增长过快行业的职工收入调控。同时加强对这类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人工成长增长串的考核。严重违反国家工资政策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制约垄断经营行为和对某些自然垄断性行业实行高于一般行业的税率,使其获得的超额利润收归国有。
  2、建立平等竞争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特别是消除城乡间的就业歧视和择业差别,使劳动者能够根据自身的利益追求和特长自主择业,形成劳动要素合理配置的局面,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克服因就业选择限制而产生的收入差别。通过完善劳动力市场缩小收入差距。
  3、完善市场规则,构造竞争机制,整顿流通秩序,强化市场管理,努力塑造文明的市场行为主体,严肃法纪,取缔非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和侵吞国家财产的不法分子,制止利用非法手段牟取暴利。
  (二)、发挥政府财政的调节作用
  1、制订扶贫性质的区域经济政策。其中主要包括,①支持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处理,②给予落后地区企业优惠性的税收政策,以吸引外资流入,③对在落后地区的投资实行优惠性的信贷政策,④提供科技资源。总的目标是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通过经济发展带动生产率和劳动力需求的增长,以此促进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2、实行城乡平衡发展战略,缩小城乡差距。①采取资源平衡发展的战略,以建立新型平等交换的工农业关系,②建立保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保持城乡收入差距的合理界限。一方面加快劳动和其他生产要素市场化进程的改革,解除劳动力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化障碍,另一方面改变当前收入分配有利于城市的不平等格局,逐步缩小工资收入以外的各项福利补贴在城乡之间的差距,为城乡居民提供追求自身发展的同等机会和条件。
  3、调整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切实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逐步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收入分配机制,打破行业、部门、职业及所有制间界限,在收入的初次分配中,要以提高经济效率为主,实行工效挂钩;在收入的再分配过程中,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以求社会公平,以此激励劳动者通过提高文化素质及劳动技能致富。这样既能保持一定的收入分配差距,又能避免这一差距的不合理拉大。
  4、改革工资制度。调节工资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1)制定和实施反就业歧视和反工资歧视的法律,以形成劳动力市场上公平竞争,同工同酬和提高经济效率。(2)实施逆向的工资级差制度。即劳动贡献多的职工的报酬率(工资额/创造的价值额)低于劳动贡献少的职工的报酬率。这种逆向工资级差制度可以自动地发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3)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即政府规定用人单位向招用职工支付的工资水平的最低界限制度。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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