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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及房间三者之间窗口的安全距离

发布时间:2011-08-19 08:13:48更新时间:2011-08-19 08:15:05 1

浅析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及房间三者之间窗口的安全距离
陈鲁西 黄金鸾
摘要 / 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及房间三者之间窗口的安全距离一直以来都是存在争议的,不同城市、不同政府部门、不同的审图单位也都有着分歧;国家的规范也是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给设计者造成了不小的困惑和麻烦。因此,统一这三者之间窗口的安全距离是势在必行的。

关键词 / 楼梯间 前室(合用前室) 房间 窗口 安全距离

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关于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及房间三者之间窗口的安
全距离,设计者经常在国家规范中找不到明确依据。而许多审图单位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一般会要求设计者在这个问题上按防火墙两侧窗口的安全距离来设计。但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那又应该按多少来执行,我们可以在这里针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

一、关于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墙与防火墙的差别
1、耐火极限
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 (以下简称“高规”)
表3. 0. 2中我们知道,建筑物构件耐火极限各有不同。同是一级耐火等级的防火墙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为不燃烧体3小时,而楼梯间的墙为不燃烧体2小时。
2、防火门
“高规” 5. 2. 3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高规” 6. 2. 1. 3 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小结
从这两点上我们很清楚的知道,“高规”对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与防火墙无
论从耐火极限或是开设门都有着不同的要求,因此把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墙
与防火墙等同的这种做法就不是很合理的,故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及房间三
者之间窗口的安全距离参照防火墙窗口的安全距离也是不大合理。

二、国家规范和个别城市的地方规定也有差别
1、《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以下简称“住规”) 9. 4. 2 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
2、上海市《住宅建筑设计防火暂行规定》沪消(防)[1999]第133号 2. 3单元式住宅相邻两单元之间的墙应为防火分隔墙,防火分隔墙两侧的窗口之间,楼梯间或前室(合用前室)与房间窗口之间,楼梯间与前室(合用前室)的窗口之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当单元之间的防火分隔墙突出外墙面不应小于50cm时,或两窗均为卫生间的窗时距离可不限。
3、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沪建交[2007]第271号7. 6. 2楼梯间或前室(合用前室)与房间窗口之间,楼梯间与前室(合用前室)的窗口之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m,转角两侧的窗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4、《厦门市住宅设计防火暂行规定》6.2 防烟、封闭楼梯间或前室(合用前室)与房间窗口之间,防烟、封闭楼梯间与前室(合用前室)的窗口之间水平投影距离不应小于1m,内转角两侧的窗口之间最近水平投影距离不应小于2m。
5、小结
从上面所列这四个条文我们得知,“住规”要求的是最近边缘距离,这个距离从字面理解应该是不管是水平的还是内转角的都是按1.0m距离;而上海市的防火规定是2.0m距离;厦门市以及上海市的《住宅设计标准》就分得细一些,要求了水平1.0m和内转角的2.0m距离。这些距离各有不同,国家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也存在着差别。

三、按多少距离来执行及执行的难度
1、如按防火墙窗口的要求来执行
“高规” 5. 2. 1 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
“高规” 5. 2. 2 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当水平间距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从“高规”对防火墙上开设窗口的要求中我们得知,如按防火墙窗口的要求来执行,那么就是2.0m和4.0m。但我们知道,在实际设计过程中想做到这么大的安全距离是很难的。一方面是牺牲了过大的外墙面,而另一方面是假如楼梯间或前室(合用前室)想通过自然通风采风来达到排烟的效果的话,那么开设的窗口往往是比较大的,如还想按防火墙的要求来设计是很难做到的。
2、如参考“住规”的1.0m安全距离来执行
首先,“住规”中只是说明了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并没有说明前室(合用前室)窗口与楼梯间窗口、套房窗口之间的距离要求。再者“住规”的对象也只是住宅,并不适用于除住宅的其它建筑,如公建、厂房、仓库等。故参考“住规”的要求来执行也是欠缺依据的。

四、带来的问题
1、规范、规定的不统一及不明确给设计者带来的疑惑和返工
在实际设计的过程中,设计者因为找不到明确的规范依据,往往得先向项目所在地的审图单位咨询。然而现实上有些项目可能在设计时还没有定下哪家审图单位来审,在后来的审图过程中就可能需要设计者进行反复修改及调整,导致设计效率低。
2、国家规范的不明确也导致了各地方规定的重复出台
当国家的主要规范对某一问题说明得不够明确时,有部分地方会针对这个问题另行制定出详细规定来,但也有些地方没有出台。这也造成部分地方规定多样性,部分地方就全靠审图部门的各自见解来执行。同时也浪费了人力物力,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五、结语与建议
综上所述,统一这三者之间窗口的安全距离是势在必行的。这样可以减少设计者及审图部门的时间和精力,提高设计效率,加快社会的和谐发展。
建议如下:
1、除住宅外其它的建筑,如公建、厂房、仓库等,考虑到它们的分隔特点及其火灾特性,建议这三者之间窗口的安全距离均按2.0m考虑。
2、参考“住规”的精神,考虑到住宅的分隔特点及其火灾特性,建议这三者之间窗口的安全距离均按1.0m考虑。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 中国计划出版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上海市消防局.《住宅建筑设计防火暂行规定》沪消(防)[1999]第133号
4、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住宅设计标准》沪建交[2007]第271号
5、《厦门市住宅设计防火暂行规定》
6、资料来源:城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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