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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科学论文范文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和经济绩效

发布时间:2015-09-28 16:59:20更新时间:2015-09-28 17:01:16 1

  “三农”问题是指农村、农业、农民这三大问题,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本文是一篇经济科学论文范文,主要针对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和经济绩效进行了一些论述。
  摘要:在查阅文献资料及实地调研的基础之上,文章结合达川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和实际案例,利用产权代理理论,分析了各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经济绩效的差异,并对不同情况采取何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提出了建议,对稳定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高效流转,推动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产权代理,经济绩效

  我国农业经济是否高效、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制约我国下一轮经济目标、新型城镇化、“中国梦”能否实现的关键。而解决的关键就在于能否解决“三农”问题。在我国人多地少、农业收益差、劳动力大转移及土地荒废现象越来越严重的背景下,如何优化配置土地、如何流转利用好现有土地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解决的重点。

  一、产权代理下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根据产权代理理论,只有明确的、专有的、可操作性的高效产权通过市场交易才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产权要流转必会涉及到人和机构,牵涉到代理和委托的问题。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也不能超越这一规律。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土地产权交易的一种,必涉及到三种代理主体:农户、政府(重点是村集体组织)、市场**机构。基于以上代理主体就构成:“农户-农户”,“农户-政府-种养大户、企业或社会组织”,“农户-市场**-种养大户、企业或社会组织”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二、达川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流转模式

  (一)达川区土地流转现状

  全区流转农村土地共计12.87万亩,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调查分析发现:达川区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代理主体主要有五种:一般的农户、种养大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

  (二)达川区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达川区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仍然是“农户-农户、种养大户(私人间流转模式)”,“农户-政府(村集体)-种养大户、企业或社会组织(政府主导下流转模式)”,“农户-市场**-种养大户、企业或社会组织(市场**参与模式)”。

  1. 私人间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私人间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是具有承包权的农户(A)与具有耕种意愿的农户(B)或种养大户(C)之间进行的流转模式。这种模式可分二种情况:(1)A与B模式下,没有耕作意愿的A将农地托付给亲朋好友(B)进行耕作,A不收取任何土地的报酬,B只用来耕种,因此A基本没有任何经济绩效。(2)A与C模式下,A把经营权交易给C经营,但C支付一定租金,C由于有一定的技术、经济意识,具有一定的投入,能在当地给农户带来新的经济收入及产生示范带头作用,经济绩效较大。比如达川区月亮湾家庭农场,其农场主梁远芳以转包的方式流转本村土地200余亩,累计投资300余万元,建成了集水果种植、养殖、乡村旅游于一体的生态农业家庭农场,年收入200余万元。该农场的经济绩效:一是参与流转的农户土地流转费每户年均增收1300元。二是农场务工人员每人年均增收10971元。三是农场的示范带动,免费进行技术指导,带动黄都、大树等周边农户300余户发展优质水果――“青脆李”2000亩。

  2. 政府主导下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政府主导下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主要指乡镇政府及村委会(B)作为带头人把农户(A)的土地经营权集中后再转给有耕作意愿的种养大户、企业或社会组织(C),并由C支付一定土地经营费用给农户A。由于C具备一定经济、技术能力,能较大发挥土地的潜力。比如:石梯愉活水果示范园,工商业主在达川区石梯镇愉活村,以租赁的方式流转土地1500余亩,建设水果科技示范园,种植冬草莓500亩、葡萄500亩、柑桔500亩,园区务工人员均为本村劳动力,确保了当地农民失地不失业,其务工收入加土地流转租金收入,比土地流转前每户年均增收12000元。并且,带动周边乡镇发展优质水果1万余亩。

  3. 市场**参与下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市场**参与下的农村土地模式是农户(A)把土地经营权以一定方式转移给市场**(B),B支付一定的资金给A,然后B投入一定的技术或资金加以改善土地后把土地经营权又以一定方式转移给种养大户、企业或社会组织(C)。B具备较强的经济、技术、信息优势,能有效控制成本,还能对加入的农户在农业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和融资等方面进行互助。并能实现对履约的监督及纠纷的处理,最终实现土地的合理流转。比如,达川区绿农蔬菜专业合作社流转双庙乡土地600余亩,合作社统一建好标准化蔬菜种植大棚后,反租给合作社成员及周边农户种植蔬菜,蔬菜基地农户除土地流转租金收入、务工收入外,还可在合作社的技术指导下自种蔬菜增加收入;合作社统一建设大棚,这解决了合作社成员及周边农户无资金建设种植大棚的困难;合作社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这也解决了合作社成员及周边农户种植蔬菜的技术问题、销售问题。合作社成员及周边农户种植蔬菜每户年均增收29800元以上。

  三、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绩效分析及建议

  (一)绩效分析

  从上述实际案例分析,不难看出三种模式经济绩效是:市场模式>政府模式>农户模式。

  1. 市场模式与政府模式相比,它弥补了政府模式下农户实际上只获得了固定的土地租金收益而未能分享到土地流转后所产生的较高经营利润的不足。但市场模式要求当地市场化程度较高、土地易于集中、便于机械化耕种,山区及深丘地区较难实施该模式。

  2. 市场模式与农户模式相比,它克服了农户短期性而导致的土地经营短期行为,以及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艰巨性,同时可解决资金不足问题。所以通过市场流转,农户可以按股分红等方式参与土地股份合作企业经营收益的分配,体现了“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原则,有利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提高流转经济绩效。但农户模式更灵活、便捷,可长期可短期。

  3. 政府模式与农户模式相比,它解决了单个农户分散经营的风险,乡镇、村集体组织能够牵头、示范,并充分利用政府市场信息灵的特点,把握发展机遇。但政府对流转干预过多,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

  (二)发展建议

  1. 在城郊及平坝地区应采取市场模式为主的流转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最大效益,推动土地规模流转,实现集约化、规范化、现代化种植。

  2. 在丘陵地区应采取政府模式为主、市场模式为辅的流转方式,既发挥政府公信力优势,又避免流转不规范的问题,尽可能实现土地流转效益最大化。

  3. 在深丘及山区,由于地形地貌复杂、耕作条件较差、土地无法集中耕种等原因,应采取农户模式中的农户与其他农户或种养大户直接流转的模式为主,就可有效解决偏远山区土地无人流转、无法流转而导致的抛荒问题。

  四、总结

  我国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对于采取何种流转方式不能一概而论,必须结合当地市场化程度、集体经济、交通状况、土地肥力、地形地貌和农户经济条件等多方面结合思考,既本着土地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和农户增产增收的目标,又考虑能否流转、以哪种方式流转,才能既让闲置、抛荒的土地有效流转出去,将更多的剩余劳动力有效从土地上解脱出来,又能让农户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董国礼,李里,任纪萍.产权代理分析下的土地流转模式及经济绩效[J].社会学研究,2009(01).

  [2]刘莉君.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绩效比较研究[D].中南大学,2010.

  [3]杨舒凯.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方式研究[D].重庆师范大学,2013.
  经济科学论文发表期刊推荐《农业经济问题》月刊,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题写刊名,是由农业经济问题杂志社承办的、由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和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研究所联合主办的国家级经济学核心期刊,自1980年创刊以来,在反映农业经济理论、介绍农业经济政策,提供农业问题解决方案等方面具有独到的作用,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已成为国内最具权威性的农业经济学科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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