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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工作管理创新发展的探析

发布时间:2011-02-25 11:38:33更新时间:2011-02-25 11:38:33 1

摘要:根据防雷工作的特殊性,必须与时俱进,创新是发展的必备条件。从思想观念组织管理上进一步依法规范服务,创新发展勇于探索实践,为防雷减灾工作社会管理总结经验。依靠科技依法行政,在创新中开拓防雷工作新局面。
  关键词:防雷创新发展规范服务
  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后,各级气象机构在防雷邻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减轻雷电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现代化的设施在各行各业和家庭得到普遍的应用,而自然灾害的加剧,雷击事故的频繁发生,给人民生活、经济发展,国防建设带来更严重的危害。作为担负着防雷组织管理职责的气象主管机构,责任更大,任务更艰巨,这就要求气象部门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推进防雷管理、执法观念,机制的进一步创新,使防雷管理和执法工作体现时代性,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服务社会、服务大众。
  1、对于“创新”,说说容易,干起来确难。难在何处?难在抛弃守旧的观念上,而所倡导的“创新”恰恰就是要抛开旧的,创造新的。这里的“抛弃旧的”,不仅包含抛弃有形的物质的“旧”,更包含抛弃无形的思想的“旧”。人往往是惰性的,当取得一定的成果或具有一定的本领时,往往会把这些成果和本领当包袱背起来,轻易不肯丢掉。其实,恰恰就是这些看似“宝贝”的东西像锁有一样遇占住了创新的脚步。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告诉我们:创新就是动力,创新就是希望,创新就是发展,创新就是光明。不在创新中兴旺,就在守旧中衰亡。同理:创新也是我们防雷减灾工作的出路所在!
  
  1.1思想观念的创新主要表现为,经过十年的发展,全国气象部门普遍开展了防雷检测工作。业务范围也从单一的从事防雷检测工作逐步认识到,防雷工作应该包含三个部分,即防雷管理、科技服务和创收。
  
  1.2组织管理创新表现在,逐步从外部门管理发展到气象部门为主管理。对气象部门内部组织机构的管理也逐步理顺关系,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从刚刚开始分散时向省市区范围内的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从气象部门的“小三块”,到“大三块”的转化;管理等创收的分离,防雷检测与防雷工程的分离等。
  
  2.全面发展阶段的创新
  
  自2000年1月1日以来,是我国防雷减灾工作的全面发展阶段。
  
  我国的防雷减灾工作又呈现出了新的创新内容和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2.1思想观念的创新,丰富和发展防雷减灾工作的内容和组织方式:勇于探索和实践防雷减灾工作的社会管理制度,不断总结和更新,并纳入了“依法行政”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唯一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国家大法《气象法》进行依法管理的国家。
  
  2.2防雷工作的创新特点。
  
  破除旧思维,树立新观念,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呈现出显著的区域性特点。
  
  由于我国自然气候变化的区域性特点,和全国各地经济,社会历史、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巨大差异,使得我国的防雷减灾工作在思想观念的创新和制度创新。主要是政策法规、文件等,同样表现出了显著的区域性特点。西部地区防雷减灾工作,无论是在政策环境,组织机构建设或社会经济效益的发展方面,显著落后于东部地区。
  
  2.3防雷减灾工作的创新发展思路。
  
  在新时期,我国气象部门防雷减灾工作持续、健康、快速、稳定发展的关键是不断的开拓创新,只要我们把工夫下到观念更新、知识和经验积累,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上,工作重心放在部门外的防雷制度创新和部门内的理顺防雷减灾工作的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理论和技术服务的不断提高和创新上,才算抓住了防雷减灾发展的关键和根本所在。
  
  以思想观念的不断创新作为起点和基础,牢固树立防雷减灾法治观念,强化防雷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创新。
  
  各级气象部门的防雷减灾机构要不断推进防雷管理和执法观念创新,方法创新和体制创新,使防雷管理和执法工作体现时代性,寓于创造性,绐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大众。因此进一步学习防雷管理和执法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这是当前思想观念更新、创新发展防雷减灾工作的第一要务。其次,宣传普及防雷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教育并逐步提高广大群众防雷减灾意识是防雷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再者,排除传统观念影响,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干扰,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随着执法实践的深入,也发展一此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地方政府工程表现为权大于法;二是招商引资项目表现现利大于法;三是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表现为势大于法。拒绝防雷检测,防雷装置设计末经审核和竣工验收末经审批就投入使用现象还相当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防雷管理和执法正常工作。因此,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研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最后,依法管理创新,执法为民,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第一,各级防雷管理机构在贯彻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过程中,应尽快转变自身管理角色,顺应我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潮流,采取将各级防雷执法队伍的职能,职责向社会公开,设立政务公示栏,印发执法宣传册,宣传执法法律、法规告知执法程序,宣传守法知识,以及为行政相对人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防雷知识讲座等多项工政务公开措施,倡导“服务型”行政执法管理部门,营造防雷执法、执政为民的良好氛围。第二,必须加强防雷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理论与业务技能水平。同时还要有吃苦奉献的精神和过硬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气象部门防雷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防雷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以强化和规范部门内外的相关防雷法规的管理,规章和制度建设创新,作为防雷减灾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和重中之重。继续大力推进气象部门防雷减灾社会管理体制的转换与创新,继续完善和健全防雷法规建设,系统内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善于经营懂管理的防雷队伍,制订和实施我国雷电业务的创新发展战略。
  
  在实际的防雷社会管理实践中,却普遍存在着气象、公安、建设、消防等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相互制约的方面,在较长的时期内,还将继续存在。这就需要各地气象部门继续强化防雷制度和管理创新,继续加强对防雷减灾社会管理的宣传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依据国家和行业颁布实施的防雷管理规章,继续出台和完善适合当地实际的相关防雷管理办法,防雷许可和技术标准规范。
  
  3.以学习贯彻并落实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成果为契机,努力在雷电基础理论研究和防护技术方面不断创新。
  
  以“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增强防雷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雷电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将雷电观测、研究、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建立雷电观测服务,科研综合运行技术平台,形成以雷电监测为基础,雷电科研为支撑,雷电预警预报和防护技术开发为主要内容的技术体制,依靠科技,不断提升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创建学习型部门,研究型防雷业务体系。
  
  防雷减灾工作的关键在于创新!只要我们充分认识到:防雷减灾业务是气象基本业务的组成部分;防雷减灾服务是公共气象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防雷减灾服务是科技专项服务。要不断提高科技内涵;防雷减灾管理是气象部门履行政府管理职能的重要工作,正确处理好责任,权利,义务三者的关系。并始终保持面向世界的眼光和战略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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