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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工作准确性和真实性若干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1-02-26 11:44:53更新时间:2021-04-25 14:46:16 1

  摘要:统计工作既为国家重大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又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实事求是是基础;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前提;高素质的统计工作队伍是关键;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与制度方法是必要条件;严格教育、监督、管理与坚持依法治“统”是保证。

  关键词:统计工作;准确性;真实性;问题研究

  在统计工作中,“准确”是统计的生命,“真实”是统计的灵魂。失去了“真实”和“准确”的统计,就如同战场上的假情报,将会带来难以想象的灾难性后果。因此必须分析统计信息失真的根源,积极研究解决这方面问题的对策。

  一、高素质的统计工作队伍是统计工作“真实、准确”的关键

  统计改革的成效、统计工作做得好坏,关键因素在于人。要做好二十一世纪复杂繁重的统计工作,必须有一支相对稳定的、文化素质高、事业心强、业务熟练的统计工作队伍。要求这支队伍遵守统计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既能掌握和善于运用现代统计科学技术又能多方面熟悉各种统计技能,使统计队伍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二、实事求是是统计工作“真实、准确”的基础

  全国人大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统计法的决定》中,对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负责人及统计人员不得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要对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实事求是,必须对每个统计数据的产生进行统计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这样产生的统计信息才是对社会的真实反映;进而人们对社会的认识才能是正确的。

  我国历史上的虚报浮夸曾使经济遭受灭顶之灾。1958年“大跃进”时期,在具体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过程中,背离了原有宗旨和要求,提出了许多违背经济规律和科学的、不切实际的口号与要求。如“十五年赶超英国”、“两天等于二十年”、“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等。在这种错误的、不懂科学的指导思想影响下,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的领导随意篡改统计数字。一时以虚报、浮夸为特征的“工农业生产放卫星”、“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亩产万斤粮或千斤棉“等一类虚假统计数字应运而生,加上自然灾害,导致我国经济大滑坡。这种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以权扰数的不正之风,让我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历史的沉痛教训在人们的心灵上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

  三、先进的科学技术是统计工作“真实、准确”的前提

  为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证统计数据的可靠真实,必须大力提高科技水平。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原始统计数据质量问题较多,要做到宏观统计数据准确,必须依靠科技手段。

  现代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为统计工作提供了日益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计算机统计制表,一个数据错误,整个表甚至整本表校验都通不过,而且上下级进行微机联网,这样为确保数据准确提供了科学保证。但是,由于存在统计调查方法体系笨重,统计指标体系结构性矛盾,统计标准体系不配套,指标含意不清,计算方法不科学等问题,增加了统计方法中间环节的失误,导致个别部门和个人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因此,从中央到地方要统一统计口径,统计指标要科学制定,统计制度方法要完善,防止多而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确保操作程序的规范科学。因此,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要靠科学技术手段来保证。

  四、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坚持依法治“统”是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保证

  《统计法》是进行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是抑制虚报浮夸、数据腐败的根本大法。统计有法可依之后,关键是统计执法。

  1.增强领导和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与执法力度。

  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干部要把不许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做为端正党风、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党纪、政纪检查监察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突出解决个别地区、部门、单位领导及少数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的虚报浮夸和弄虚作假的恶劣风气。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把加强统计执法放到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危、党和政府的形象的高度来认识。

  2.从源头上铲除虚报浮夸问题的滋生蔓延。

  坚持实事求是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要成为统计执法的带头人。

  一是要加强舆论导向,让广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搞虚报浮夸是对党的实事求是优良传统的亵渎,是干扰破坏政府的计划安排和政策调控,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环境。对展教不改者要撤换下岗、不姑息迁就;把统计与地区、部门、单位以及个人的政绩考核、利益分配截然分开。

  二是要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严格约束和监督统计工作人员,防微杜渐,警钟常鸣。

  三是建立奖罚制度。积极鼓励和倡导广大统计工作者坚守统计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反对“惟权”、“惟上”、“惟我”,同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的腐败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要大力提拔重用敢于说实话、做实事、求实效的干部,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从制度和机制上真正解决虚报浮夸问题。

  3.建立统计专职执法队伍,使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尽管我国颁布了《统计法》,但《统计法》的威慑力却远未能发挥更大作用,根本原因是执法不利。因此,应建立专职统计执法队伍,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和频率;增加统计信息检查的频率,使之日常化、规范化,建立统计案件举报制度与人民法院对统计行政处罚予以强制执行的制度,统计执法部门与其它执法部门联合办案。

  五、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与制度方法是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必要条件

  1.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依据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起来的。

  在长期实践过程中,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暴露出的弊端也十分明显,最突出的是:《统计法》规定的统计监督和统计法律监督职权难以有效行使,统计数字的客观性、准确性难以得到切实保证;现行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体制,规定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归同级政府直接领导,同时,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任免权也归属各级政府、部门。这就要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监督他们的顶头上司,这是违反管理科学原则的。统计人员面对领导弄虚作假的问题,在权与法的矛盾面前显得无能为力。为此,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真正履行统计监督职能的必要条件。改进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统计管理体制,强化统计活动的独立性。可以从以下角度操作:依靠法制,逐步实现统计数据与领导政绩脱钩;依靠立法,确定统计调查体系的独立性;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应加速从业务职能为主向管理执法职能为主的转变。

  2.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强化统计系统内部管理约束机制。

  如果说,人为干扰统计数字、弄虚作假,导致统计资料失真,这涉及到端正党风、扭转社会风气的大问题,纳入全党和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党纪、政纪约束是能奏效的。而在现行制度中,有的指标在含意、口径上不一致,从而导致统计数据失真,那么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强化统计系统内部管理约束机制,加大改革力度,逐步予以实施大有必要。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可采取:建立科学适应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逐步实现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其他方法为辅的统计方法体系模式;建立迅速反映市场经济运行和经济增长的统计指标体系的方法,进而加强统计分类标准建设,促进统计标准化早日实现。

  总之,统计战线上坚持实事求是与弄虚作假之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必须坚持内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只有内外结合,依法统计,狠刹因利益诱发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不断优化,才能为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乃至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好务,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对统计工作日益增长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程少杰、韩波:《改善统计信息质量的思考》,载《沈阳统计》2004年(5-6)期。

  [2]刘于新:《依法统计必须注重统计队伍建设》,载《沈阳统计》2006年(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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