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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论文发表: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

发布时间:2011-02-26 15:58:47更新时间:2022-03-21 16:33:35 1

  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

  张远锋

  (广州市城市客运交通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广东广州510400)

  摘要:本文综述了各地的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情况,分析了各地的特点和现状情况,总结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及预测了该行业的相关发展趋势。

  关键词:客车安全例检;现状分析;发展趋势

  汽车客运运输是道路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客运站进站车辆(主要指客车)管理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整个社会交通事业的发展。客运车辆的安全性能直接影响到行车安全,每年由于客运车辆安全性能问题而导致的事故屡屡发生,所以在客运站,客车的安全例检尤为重要,跟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

  目前绝大部分地区的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均是按照交通部发布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要求来实施的,要求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指定专门的安全例检人员,设置专门的检查场地,配备汽车安全检验台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必须从车辆的转向、制动、传动、照明、轮胎、悬挂、车身、随车安全设备八个方面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检,客车经检查合格后,安全例检人员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并经签字后出具持24小时内有效的“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客车才准予报班,不检或漏检的车辆(因车辆结构原因需拆卸检查的除外)一律不得出站运行。

  通过对各个地区的调查了解,总的来说,客运站客车的安全例检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客运站客车的安全例检基本上是人工手动检测,效率低下,可靠性差

  目前,客运车辆的安全例检配备的检测工具主要是铁锤、花纹深度尺、轮胎气压计,有些简易的就只有铁锤,检测方法也普遍采用人工眼看、手摸、锤敲。眼看、锤敲、手摸的方法来检验车辆的安全状况,只能发现和检查出车辆静态时的安全隐患,而不能检测出车辆潜在的和动态的安全隐患,而且人工手动检测效率低下,可靠性差。有些省市和地区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已经提出了采用设备和计算机系统来进行检测。

  2004年,安徽省根据当地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标准DB34/T488-2004《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检查机构技术条件》,该标准从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等方面对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作出了具体的要求。从标准的内容来看,不但要求客运站客车安检机构配备轮胎气压表、轮胎花纹深度尺和常用手工工具,还要求二级(含二级)以上客运站必须配备制动检验台、轴重检验台、侧滑检测台、底盘间隙检查仪、探伤仪、气泵和计算机控制系统;内蒙古自治区也要求客运站必须建设简易安检站,配备客车制动、轴重、侧滑和灯光等项目的检测设备。

  像安徽、内蒙古这些对客车例检的设备和技术要求靠前的地区,突破了传统的思维限制,检查手段不再局限于纯手工检查,还借助了专门的检测设备和计算机控制系统,提高了检测的可靠性,代表了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的前进方向,在行业中起到了领头和示范的作用,也指示着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是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的一个发展趋势。

  二、车辆安全例检人员素质普遍较低,技术水平不高

  从目前国内的情况来看,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人员的总体素质较差,技术水平不高。在很多人看来,车辆的安全例检也就是那个锤子敲敲轮胎这么简单的事情,随便找个什么人都会做,没有必要找素质高的人来做,也不用支付那么多的用工成本。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客运站要么自己随便找些人来从事车辆安全例检工作,要么承包给私人老板去做,都会从经济的的角度去考虑如何节约成本。另外,技术水平高的人要么看不起车辆安全例检工作,不想干,要么想干,但是该工作的薪资水平实在太低,做不下去。

  近年来,很多省市区地区均已认识到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的重要性,已经从规范和制度上去要求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也会规定参加一些必要的培训,必须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例如安徽省就规定车辆安全检查员应达到中级以上汽车修理工水平;内蒙古也规定安全例检人员应由取得盟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和中级以上汽车修理工水平及以上资格的人员担任。提高车辆安全例检的人员素质,也是车辆安全例检的一个发展趋势。

  三、各省市地区对客车安全例检技术要求进行了调整,增减相应的检查项目,以符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提高了例检技术要求的可行性

  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在车辆例检时进行行车记录仪或GPS运行情况的查验,提高了车辆安全例检的要求;在广东省的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中,则根据广东的这边天气情况,基本上不对在冰雪天气时使用的防滑链作要求。

  有些省市地区也会对交通部的例检项目进行了细化,详细规定了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检测标准,使得例检的可操作性更强。例如广州市就对客运站客车的安全例检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例如对方向盘自由转动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即转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或向右自由转动量不得大于;最大车速大于或等于100km/n的客运班车为10°;其他15°;驻车制动的检测方法:操作应灵活,拉紧把手后,能可靠锁紧,如空车二档缓慢起步时,应感觉到发动机有死火的趋势;应在操纵装置全行程的2/3(装有自动调节装置时为3/4)以内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行车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必须为10~15mm;卧铺客车卧具设置必须为1+1或1+1+1,且纵向布置;后排不得加座;另外还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要求各客运站车辆安检机构必须配备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仪,增加了汽车尾气测量的项目,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

  从长远的发展来看,技术细节的多元化也是客运站客车例检的一个发展趋势,毕竟中国地方辽阔,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特点,只有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规范来实施,才能使制度规范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大部分地区的要求在操作和要求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完全符合车辆行驶的安全要求

  在交通部发布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中对客车的制动技术要求是: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固;驻车制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在此规范中也只是大体的作了要求,而且只是对车辆在静止情况下的技术要求,例如只是规定了驻车制动必须有效,并无规定行车制动的要求,而在实际情况下,事故的发生均是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驻车制动的作用反而不是很关键,对行车制动的要求才是更加的重要。

  在广州市的客车安全例检中对驻车作了要求,同时给出了驻车的测试方式:在驻车情况下,用二档起步,发动机有死火的趋势,驻车即为有效,也没有对行车制动作出规定,原因可能是因为交通部没有对行车制动作出要求,广东省交通厅出的规范中也没有对行车制动作出要求,也许有的地区也考虑到了行车制动的重要性,但是迫于在车站现有的实际条件下难于实施,行车制动需要较大的场地和相应的设备,投入比较大,而上级也没有明确规定要实行,客运站不愿意投入,故也没有提出来。当然,也已经有的省份已经考虑到了车辆动态行驶过程中安全性能检测的问题,并且已经付诸实施。例如安徽省就出台了地方标准,要求客运站必须建立检测车间,配备制动检验台、轴重仪、侧滑检验台等设备,以便实施车辆动态安全性能的检测。

  从发展方向来看,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的技术要求必将越来越细化、越来越完善,可操作性也越来越好。

  五、制度的建立不够科学,监督机制不完善

  现在大部分客运站均是客运站自己的员工直接进行车辆安全例检,有些更是车队自己给自己的车辆进行安全例检,这样就往往会使客运站或者车队从经济利益出发,把关不严。当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时,直接影响到旅客的发送,这时客运站管理人员就会权衡利弊,往往在经济利益和旅客运输发送的压力下,抱着侥幸的心理,作出放行的决定。在此情况,由于是车站自己的操作,缺少外面的监督,行和不行均由车站自己说了算,客车的安全例检往往起不到有效的作用。有些地区和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例如,在广州,有些客运站就是实行把客车安全例检委托给第三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签订协议,让该机构单独从事安全例检工作,不受客运站等外界的干扰,保证安全例检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从而让车辆的安全性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从广州实行委托第三方来从事车辆安全例检的情况来看,该方式的实行,能够确保车辆的安全,是一个有效解决原有制度潜在弊端的方法,这也是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的一个发展方向。

  六、从事车辆安全例检的机构和人员千差万别,机构资质和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目前,从事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的机构有客运站、车队、私人老板、专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等,从事安全例检的人员,从有小学毕业到大学毕业均有,有专业对口,专门从事汽车修理或检测的,也有专业不对口的,对车辆一窍不通的。产生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各地没有对从事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的机构和人员作统一的要求,从而导致了混乱的情形产生。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种混乱的局面必将在制度的慢慢健全过程中消失,从事客车安全例检的机构必将只能是经过上级管理部门认证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从事例检的人员也只能是达到一定的文化水平、掌握一定技能、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必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综上所述,客运站客车安全例检普遍能按照交通部的要求去实施,在客运运输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保障了旅客运输的安全性,但是在实际的实施操作中,在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技术要求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规范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安徽省汽车客运车辆进出客运站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

  [3]《广东省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

  [4]《广州市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尾气检测实施办法》.

  [5]《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公路发[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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