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音乐论文

浙江文化视域下音乐类文化空间建设新探

发布时间:2021-04-26 11:41:31更新时间:2021-04-26 11:41:31 1

  摘要:音乐是文化的形式之一,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产品,基于互联网+浙江文化视域下的音乐类文化空间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其对丰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良好文化氛围、打造音乐高地、推进浙江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文章通过政策优势、建设基础、路径创新、价值意义等方面对音乐类文化空间建设进行了探索。

浙江文化视域下音乐类文化 空间建设新探

  关键词:“互联网+”;浙江文化;音乐类;文化空间

  一、政策优势:文化与科技驱动背景下的新机遇

  2017年浙江省发布的《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中指出,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运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无人机采集、虚拟现实等技术,跟踪5G传输、全息投影、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发展新应用新业态。音乐类文化空间是丰富文化浙江建设内涵的一个有效载体。2019年8月13日,国家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播电视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建设基础:系统整合学校高端文化资源

  浙江音乐学院拥有大剧院1座、音乐厅3座、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906间、录音棚7间以及图书馆、数字音乐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等教学辅助和艺术实践场馆。学校一直高度重视数字音乐研究和应用,在音乐互联网+教育、音乐智能化教育环境、数字媒体技术等领域开展持续研究实践工作。每年举办音乐类文化活动300余场,先后组织中国青年艺术节、国际钢琴大赛、爵士音乐周、国乐艺术节、室内乐艺术节、全国青少年钢琴比赛等高水平文艺赛事和展演活动,以及“中国—中东欧16+1 学术季”等高层次文化品牌论坛项目,是非常宝贵的艺术财富,通过数字化存储了丰富的媒资数据。

  三、路径创新:“五大平台”推进音乐类文化空间 [1] 建设内容创新

  (一)优秀浙江文化音乐类数字资源征集建设 1.原有音乐类资源数字转化通过对学校存储于媒资库的大量音乐类数字资源进行筛选、整理和储存,将CD、DVD、磁带、磁盘、唱片等介质的资源通过技术手段转化成数字资源,以便于集合优质的具有浙江文化特征的音乐类数字资源。 2.音乐文化演出活动摄录学校每年近300场音乐文化演出活动,通过专业团队摄录、制作、整理、存储。

  (二)数字音乐云端服务平台开发建设研发构建“互联网+浙江文化”音乐类空间云端服务平台,平台支持数字内容的动态上载、内容管理、版权管理、用户管理、虚拟频道管理等基本服务功能,定制面向三维、全景、视频、图片、文本、电子书等多种格式的资源标准以及构建面向多种展陈设备的标准化资源传输标准,实现数字媒体资源的统一化管理与传输加载。可以将音乐视听、音乐书籍、曲谱、展示、音乐历史文化等各类资源,以云存储的方式上载、存储、管理、展示等。存储空间与网络流量可以按需配置,随时扩展。

  (三)数字媒体直播服务系统开发建设学校的音乐文化活动、艺术展演活动等,目前更多地局限在学校内部进行表演与观看。在当前互联网直播已经非常成熟的情况下,搭建数字媒体直播服务系统,可以推广传播至各学校、各区域,乃至浙江省内的文化大礼堂,势必会给社会带去更多正能量以及有价值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以数字音乐云端服务平台为主体,围绕学校教学实践活动进行展开,不仅可以在教师组织下进行教学模式创新,帮助教师共享个人优质的教学资源,提高校内整体教学质量,还可以营造开放、积极的教学实践共享环境。

  四、价值意义:在服务文化浙江建设中彰显社会价值

  (一)有利于促进浙江音乐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音乐产品和服务的需要。音乐文化空间的建设通过系统平台的建设、融媒体数字音乐配送、展示空间建设,深化产教融合,依托学校“1+6”音乐文化产业公司载体,以学研创,鼓励师生音乐设计、数字音乐制作、传统音乐传播,提高了音乐研发和生产的技术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我省音乐产业的发展,并提供更加优质、多元的音乐产品和服务,从而满足我省人民对音乐产品和服务的需要。

  (二)有利于促进我省音乐制作、视频直播、数字传媒等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文化强省建设[2]。音乐在影视、动漫、数字传媒作品中均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研发和实践解决音视频融合、4K/8K/VR和5G直播平台搭建等一系列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音乐与广播、影视、网络、云存储、硬件播放设备等横向产业链的融合,从而加快我省音乐制作、视频直播、数字传媒等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进而把我省打造成为文化强省。

  (三)有利于促进我省高校音乐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把学生的艺术实践和音乐文化表演作为高校音乐教育教学的必要环节,倡导音乐类演出活动重心下移,鼓励开展以班级、课程、专业、社团等为立足点的教学汇报活动和艺术展演活动,探索以“学、演、考、评、赛”等多维度的音乐教育教学评价体系[3],以向社会开放和公开评价的形式,形成学生学习与教师教学成效的倒逼,从而对教育教学质量的多方面督促和激励。

  参考文献

  [1] 萧萍.音乐文化空间的流与变——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新探[J].中国音乐,2015(01):105-107+117.

  [2] 毛秀娟.互联网背景下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的模式和路径研究[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09):37-42.

  [3] 罗润来.文化育人视域下高校艺术展演平台构建[J]. 教育与职业,2016(07):118-120.

  《浙江文化视域下音乐类文化空间建设新探》来源:《文化产业》,作者:谢琦 葛万龙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yueqikan.com/yinyuelw/72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