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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报送材料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1 09:34:51更新时间:2022-12-01 09:34:51 1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功能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各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人员:

  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已开始,根据《山东省会计学会 关于报送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和范围

  《山东省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鲁财会〔2019〕39号)。

  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成绩有效期内(2020—2022年)同时符合《标准条件》的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评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在评审范围。

  二、申报程序和路径

  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申报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市、功能)区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经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市财政局上报至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复核。

  (一)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向市财政局报送评审材料时同时报送单位公示报告书。

  (二)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方式1:http://117.73.253.239:9000/rsrc;登录方式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已注册过的不需要再次注册),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工作单位审核。

  (三)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个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县(市、功能)区财政局→市财政局(已建立过的不需要再建立),完成路径建立再填报个人信息、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所有资料上传完成,确定无误后提交,逐级审核上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功能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告知原因。

  (二)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不可倒置且清晰完整。

  (三)本人执笔制定的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办法等业绩材料需在“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中“其他”项上传,同时单位要出具说明,证明需体现本业绩由申报人员制定、取得成效情况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需要上传身份证(正反面)、近三年社保证明。

  (五)继续教育证明上传信息采集系统中继续教育截图即可。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情况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提取,如不能提取,可自行填写。继续教育需填写总学分。

  (六)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要上传正规的年度考核表,如果单位没有正规考核表,需要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未建立完善考核制度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七)上传材料附件名称与所填内容标题一致。

  (八)省高评委对评审材料报送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员,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提供一次修改机会。

  (九)破格申报人员必须由单位出具破格推荐报告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其他要求以《山东省会计学会 关于报送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为准。

  五、材料报送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11月25日—12月15日,申报结束后,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请尽量提前申报材料,预留修改时间。

  六、评审费用

  评审费用实行网上缴费,申报材料经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看申报进度并按提示自主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过时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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