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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 09:00:42更新时间:2022-12-30 09:00:42 1

  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现就我局2022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对象

  我局直属单位中从事林业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具体专业见附件1第一章第五条)。

  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可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有关规定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本次申报人身份界定时间以2022年12月31日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

  申报条件详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附件1)。

  (二)破格申报

  对确有重大贡献和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试行)》(附件2)的,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2名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至少1名为外单位专家)并出具情况说明。

  (三)同级职称转评申报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对应职称系列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同级职称转评申报。转评申报应在工程系列对应的岗位上工作满1年,经岗位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转评申报的其他条件与正常申报相同。

  (四)不得申报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2. 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未满3年的;

  3. 3年内年度考核或平时考核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4. 提交虚假材料后3年内的;

  5. 通过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取得职称3年内的(有相关规定的按其规定);

  6. 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3年内的。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职称申报全面实行电子化,除单位报送材料及个人申报表需盖章报送纸质材料外,其他材料均通过职称申报系统网上填报和上传,具体请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附件3)填报。

  五、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具有客观性、通用性和权威性。本次评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各申报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共同做好本单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一)个人认真填报

  申报人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确保符合有关规定。因申报材料填写不准确、不规范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如有提交虚假申报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评审的资格或已获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并对申报人进行通报。

  (二)单位严格把关

  各单位在职称申报工作中,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一是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格条件,对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提交。二是认真审核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查原件、核档案,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无涉密信息。三是对照评审条件,组织专家对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进行初步评议,并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规模、结构、岗位等情况合理确定申报人员数量;对于往年申报未通过又无新成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四是对破格申报人员,应从严把握。

  局评定办按照申报条件对各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对于未认真履行相关审核职责,对职称评审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材料报送时间

  1.系统填报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组织申报人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完成网上填报,完成材料审核并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功能,仅对已提交人员开通反馈修改功能。

  2.审核反馈时间。局评定办于2023年2月15日前向单位反馈复审意见,各单位组织申报人于7个工作日内根据反馈意见完成修改并提交。

  3.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就复审通过申报人是否存在不适宜参加职称评审的情况征求纪检部门和干部监督部门意见,并将申报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3月10日前向局评定办报送本单位应报送的纸质材料及申报人纸质申报表。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2.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试行)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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